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华声报 > 新闻报道
 


中国将用制度保证警务公开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14日 09:25 华声报

  北京十三日消息:中国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电话会议上强调,作为推进国家法 治化进程和加强公安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实行警务公开不是权宜之计,要把警务公开作为一项制度性改革措施,坚 持下去,不断发展和深化。

  贾春旺在电话会上强调,要在拓展警务公开层次和范围,改进和完善公开的方法上下功夫。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

  第一,要在公开办事制度、工作程序、收费标准等群众关注的热点警务工作的基础上,把服务态度列为警务公开的重 要内容,努力纠正一些民警工作态度「冷、硬、横」的问题;

  第二,要在抓好治安、户政、交管、出入境、消防等窗口单位和热点部门警务公开的同时,着重抓好刑事侦查、监管 等部门的警务公开;

  第三,要大力推广处理交通事故、治安案件公开听证、公开调解制度,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审议权、发言权和监 督权;

  第四,警务公开方式要因地制宜,尽量方便群众,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因特网、触摸屏等科技手段,丰富警务公开的载 体。

  今年六月,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将依法可公开的 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在今年十月一日前全部予以公开。

  通知下发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通过各种形式,对公安机关的执法依据和执法制度、程序,刑事执法,行 政执法,以及警务工作纪律等内容全部公开。


相关报道: 北京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制
相关报道: 浙江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警务公开
相关报道: 无锡海关缉私实行警务公开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华声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