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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学者撰文抨击美国的强权政治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12日 07:24 中新社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一日电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楠来近日撰文,抨击美国的强权政治。官方今天在此间 全文播发了这篇文章。刘楠来文章的题目为“美国强权政治的又一表现”。文章说,今年九月,美国国务院发表《一九九九年 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捕风捉影地拼凑材料,无端攻击中国限制和控制宗教自由。美国国务院的一位官员还扬言要依据美国 《国际宗教自由法》对中国实行制裁。美国在称霸世界的思维指导下,坚持要把它的强权政治实行到底,今天对于中国的攻击 和威胁,就是美国这一政策的又一表现。文章认为,宗教自由,与民族纠纷以及涉及人权的其他种种问题一样,在一般情况下 ,本质上是属于一国的国内事务,需要由各个国家依靠自己的法律和长期努力去妥善解决。当代的国际法把它看作是应由各个 国家承担主要责任的一个问题,不容许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宗教事务任意地进行干涉。诚然,欧洲的情况有些特殊。由于 历史上宗教纷争频繁,在一些欧洲国家间订有互相保护宗教自由的国际条约。然而,这仅仅是欧洲区域国际法,而不是对遍及 全世界的所有国家都有约束力的一般国际法。美国和中国都不是欧洲人权公约的缔约国,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受这一公约的约 束,而要遵循一般国际法。因此,美国根本没有权利对中国的宗教事务说三道四,至于企图依据其国内法对中国实行制裁,则 更是一桩严重违反国际法的国际不法行为。文章说,美国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报告》用来衡量中国的行为的准则是:无论是 经过登记还是没有经过登记的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无论是宗教还是邪教,无论是爱国的还是叛国的,无论是正常的宗教活动 还是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分裂国家、破坏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宁,残害人民生命健康的非法活动,都是自由的,都是应予容许的。 正是依据这一准则,《报告》用大量篇幅为进行分裂活动的达赖喇嘛及其民族分裂分子喊冤叫屈,指责中国政府。也是依据这 一准则,《报告》还把中国政府反对进行非法活动,残害人民生命健康的邪教组织“法轮功”的斗争,列为“违反国际公认准 则的严重问题”的例证。尽管“法轮功并不认为自己是一种宗教”(《报告》中的原话),《报告》还是把中国政府反对“法 轮功”的斗争看作是反对宗教自由而加以谴责。

  刘文强调,美国的这一准则,根本不是得到国际社会公认的有关宗教自由的国际准则,而且是与国际准则大相径庭的 ,是反国际准则的。应当指出,美方在所谓宗教自由问题上大动干戈,并不是因为它真正关心中国的宗教自由,而是另有目的 ,这就是:通过支持和鼓励极少数敌对分子和其他非法活动的势力,制造混乱,阻挠中国的发展,这是美国一些人朝思暮想的 事。但是,中国的发展壮大是谁也阻挡不了的。那些想阻挡中国发展的人,必然会遭到彻底的失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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