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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 张东操)我国第一部气象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气象法允许气象台站 开展气象有偿服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一部对气象有偿服务进行管理的法规将于近期出台,以严格规范全国各地气象台站开 展气象有偿服务活动。这是记者从今天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悉,新的法规将把公益性气象服务放在气象工作的首位,不得随意开展气象有偿服务。为农村农业生产服务的 气象服务必须是公益性的,其他领域的气象有偿服务将有专门的细则规定。“气象有偿服务管理法规”是《气象法》的配套法 规,同时在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也将出台管理细则,确保《气象法》的贯彻落实。 随着《气象法》的实施,我国气象事业以前存在的气象设施重复建设、气候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将得到改善和解 决。气象部门比过去增加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同时也明确了在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上的法律责任。气象部门错报公众气象预报 和灾害性天气警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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