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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烟台十一月二十八日电(记者蔡红文)烟台海难事故死难旅客的赔付,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进行。 今天,国务院“11.24”特大海难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和山东省政府、烟台市政府联合给“大舜”号轮船遇难 者亲属的慰问信披露了这一信息。 慰问信说,十一月二十四日,山东烟大汽车轮渡股份有限公司滚装船“大舜”号轮船,在烟台海域发生特大海难 事故,你们的亲人在事故中不幸遇难,我们感到非常悲痛。谨向你们遇难的亲人表示沉痛哀悼,并对你们表示亲切的慰问。 慰问信说,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极为重视,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都作了重要指示,国家 各有关部门、山东省委省政府和烟台市委市政府、当地驻军采取一切措施,全力以赴组织救助。当地驻军官兵、公安干警、港 监、医护人员等,以及当地干部群众奋力施救,搜寻打捞,昼夜工作。但由于事故海域海况恶劣,给救援打捞和搜寻工作造成 很大困难。目前,正在不断扩大搜索面,千方百计加强搜救,加快沉没船体的打捞工作。 慰问信最后说,中央对这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已专门成立了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正在认 真地加紧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严肃进行处理。 相关报道: 烟台“11.24”海难幸存者全部脱离危险 相关报道: 重庆紧急部署水上安全 相关报道: “大舜”号打捞人员开始现场作业 相关报道: 交通部调集优秀人力、物力打捞“大舜”轮 相关专题:烟台附近海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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