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宾:陈卫民(北京市公安局捡拾物品招领处 科 长)
李新明(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部国际司 公务员)
潘 钢(退休工人)
主持人:原 杰
责 编:李雪艳
主持人原杰:听众朋友们好,欢迎您收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大型谈话节目《午间一小时》,我是主持人原杰。今天我跟大家一起讨论一个我们平常不太经常碰到、实际上又跟我们的生活非常近的一个话题,就是关于失物招领的话题。让我们先来认识一下今天到场的几位嘉宾,坐在我右边的这位是陈卫民陈科长,陈科长您自己是不是做个自我介绍?
陈:我是从去年调到捡拾物品招领处任科长,从事这项工作从去年九月份到现在只有八个月时间吧,也不是很长,但对这项工作还算了解。
原:我的左边是一位个子非常高的男士,他叫李新明,是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国际司的公务员。李先生知道我们今天为什么把您请到这里来吗?
李:知道一些。
原:一个很简单的原因,李先生最近丢了一件东西,但是这件东西被我们的另一位嘉宾——潘钢捡到了,听这个名字像男士的名字,其实她是一位女士。您是不是能给我们做个自我介绍。
潘:我是一名退休工人。来到这里是因为有一天偶然在王府井大街捡到一样东西。
原:您的故事一会儿我们会请您慢慢讲。另外今天来到我们演播现场的还有几位听众朋友,有大学生,还有陈科长的同事。我想今天的话题还要从李先生谈起,刚才说到了李先生今年“六一”儿童节的时候丢了一件东西,您是不是可以把当时的情况说一说?
李:好。其实情况很简单,虽然是“六一”儿童节,但我还要上班。那时是下午五点钟我们机关下班的时候,我平时都是乘坐地铁上下班,所以我就像往常一样准备乘地铁回家,但是当我到地铁站的时候我才发现我装地铁月票的夹子不见了,这个夹子很小,是透明的塑料夹,里面有我的工作证,有我住的地方的出入证,还有一张月票。当时我很着急,因为这些证件对我来讲非常重要,因为我每天都要用到它们,乘车要用,进出单位要用,回家也要用,所以当时发现这个丢了我是非常着急。
原:连身体证都丢了,是不是感觉自己成“黑人”了?
李:差不多这个感觉。
原:当时想没想到怎么去找一找?
李:想到了,但是首先我第一个反应是可能丢在了离开部里的路上,因为地铁车站离我们并不很远,所以我就顺着延路往回走,但是没有发现,后来由于考虑到是不是放在办公室没有拿出来,又回到办公室去找,但是也没有找到。
原:前后费了很多时间吧?
李:对。
原:您这个单位大概的地理位置能跟我们描述一下吗?
李:我们单位在王府井,东方广场的对面。
原:就是在长安街王府井这块儿的路南是吧?
李:对。
原:如果到过北京或者在北京居住的朋友可能对这个大概的位置就有点儿印象了。都没找到怎么办呢?
李:很失望,而且不知道怎么办。
原:没想到去挂个失?
李:应该说没想,觉得丢了这样的东西它不是钱而是证件,真去挂失可能不会引起大家的重视,首先是这样想,而且也不知道去哪儿挂失。
原:但是你很着急。
李:对,它可能比钱更重要,因为它关系到我日常的工作生活。
原:最后还是找到了,离找到之前都没挂过失对吗?
李:对。
原:潘钢女士今天是第一次见到是吗?
李:是的。
(音板:我们的嘉宾李新明是一位国家公务员,今年6月1号他在上下班的途中不小心把刚换的地铁月票连同身份证、单位出入证一起弄丢了,他丢失的东西被人捡走了吗?这些东西还能找回来吗?请您接着收听下面的故事。)
原:潘钢女士,东西是您捡到的,您是不是能把捡到的过程跟我们描述一下。
潘:“六一”儿童节那天,我跟我的邻居到前门去帮他买鞋,回来的时候我正好在东方广场对面的地铁站的上面看见那个夹子。
原:这个地方正好是您单位的附近。
李:对。
潘:捡到之后我就打114想找他的单位,我想他有个证件上面写着‘营区出入证’,哪个营区我也不知道,如果能够找到,我就给他寄去或者送到传达室,结果哪儿也不知道。我也没想起到失物招领处,最后114给我一个北京市公安局的什么电话,然后接电话的小姐又给我了失物招领处的电话,这么着我就给送过去了。
原:就交到了陈科长这儿。
陈:头一天的晚上您打过一个电话是吧?
潘:对。
陈:那时候都11点了,当时不是我值班。我们同事说潘钢捡到一个证件,地铁月票,潘钢女士第二天送来,当时首先从捡拾物品招领处这个角度我们先谢谢潘钢,拾金不昧嘛。然后按我们的程序开出票据给潘钢,接下来我们就看东西,一看是六月份的地铁月票,肯定是刚买的,而且有营区出入证,再有就是对外经济贸易部的工作证,工作证上没有写具体的部门,只是有名字。这种情况按我们的工作程序就是及时联系,虽然这里面没有钱,但是几个证件可能对生活带来好多不方便,所以我们的同志就赶紧打电话联系,首先查114电话,查到的这个电话也一直占线,我们过了一个小时再打,通了,我们就把这个情况说了,我们有一个好心的市民送来了从工作证上来说应该是你们单位的同志,他说这样吧,你转我们的人事司,我们又打,结果又说在外事司,最后说在国际司,我们又打过去,李新明是国际司的,一步一步查到,当时李新明不在单位,他的同事说他回来以后马上告诉他,一会儿李新明接到同事的信息给我们打了电话,说下班马上来取。这件事情很快,从它丢失到捡拾发还一共就两天时间。
原:知道这东西已经找到了这个离您丢大概有多长时间?
李:两天。
原:六月三号还是六月二号?
李:我印象里好像是头天丢的第二天还是第三天——
潘:第二天下午四点多。
李:但是我第二天上午就接到了他们的电话,当时我正好在外面开会,我接到我们单位同事的电话,他说公安局找我,当时我吃了一惊。
原:以为犯了什么事。
李:然后给我一个电话,让我马上打,我一听是失物招领处我就突然想是不是我丢的东西被找到了,大概是陈科长接的电话,我们一交谈才发现果然是,我当然非常高兴。
原:这个故事完完整整的由三位同志给叙述了一遍,应该说结局还是挺不错的,短短24小时之内失物就归还原主了。不像我,我以前曾经丢过一个呼机,也到您们那儿挂过失,但是就从此没再回来过。
潘:本来我还想给您换个新夹子,我都没看出来您那个夹子是哪年的,怎么这么旧啊。
原:更让人感动了。
(音板:我们的另一位嘉宾潘钢捡到了李新明弄丢的月票夹,一路奔波,把它送到了北京市公安局捡拾物品招领处。这个部门的负责人陈卫民科长和他的同事们通过电话多方查找,终于和李新明取得了联系。李新明丢失的月票夹找回来了,许多人为此付出的劳累也都融化在这一片善意的笑声当中。)
原:我想问问咱们在场的几位听众朋友,当然陈科长的同事不能算,您就是失物招领处的。我想听听其它几位听众朋友,你们知道北京有这么一个捡拾物品招领处吗?
听众1:知道,听说过。
听众2:没听说过。
听众3:我觉得有。
原:觉得应该有,但是北京有没有、在什么地方您不知道。
听众3:不知道。
原:您呢?
听众4:不知道。
听众5:听说过,但是听说捡到东西真正送到哪儿去的人就非常少。
听众6:我只知道一些大的场合,比如像火车站、图书馆有这些失物招领的地方,也有专门负责的同志,但是北京有这么一个机构没听说过。
原:我觉得这事儿就得由陈科长解释了。咱们只有一位女士知道。
听众1:只是听说过有这么一个机构。
原:位置在哪知道吗?
听众1:不知道。
原:一律都不知道,包括这两位当事人,都不知道北京的失物招领处在什么地方。我觉得这个解释工作应该由您做一做了。
陈:我想有两个原因,大家可以参考一下,一个是失物招领处成立的年份比较早,56年成立的,一直在西单北大街83号。
原:45年了。
陈:时间挺长了,这么多年一直在做工作,而且通过新闻媒体一直在做一些宣传,包括这两年我们通过新闻媒体发消息,在《北京晚报》、《中国广播报》、《信报》、《为您服务报》都发过信息,现在我们还通过声讯台、网络发消息。我说的第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做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就造成了很多市民不知道。再有一个就是说,当一个人不丢东西的时候他就不会关注这件事儿,就像手机一样,假如你不关注这个问题你肯定不知道最近出了什么新型号。基于这两点原因,所以现在很多人不清楚。
原:我想问问现场的诸位,咱们假设,我丢过呼机,所以我老对呼机耿耿于怀。咱们还说它,假如您丢了一个呼机,您会怎么办?
听众6:我丢过一个,但是先往台里打电话,急着停机,后来也没想过。
原:找了没有?
听众6:找了。
原:想没想过挂失?
听众6:那就没想,觉得比较麻烦,心里边想还不如再买一个呢,去找挺耽误时间的,有那时间我再买一个又能联系好多事情了。
原:其实去一趟挂失也不是很困难。
陈:不困难,它也座落在繁华地区。我们现在还通过报纸、声讯还有网络发消息,大家找起来更方便一些。以前我们是放在这儿等你过来找,这样恐怕服务的面就很窄。我还想补充一点,现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个人如果丢了一个呼机,一个小物件,他可以不愿意花很多精力去找,觉得好像不值。
原:那我再放大一点儿,手机,这位男士,您要丢了手机会怎么办?
听众5:觉得很倒霉,因为手机丢了人家肯定不会给你。
听众6:手机我也丢过一个。
原:我们今天的嘉宾算是找对了,您说说。
听众6:我的手机是落在出租车上了。当时下了车之后大概40分钟吧,想打电话,立刻发现手机不见了,回想肯定是落在车上了。我就给自己的手机打电话,司机还真接了,我当时在赛特后面下的车,司机告诉我他在机场路。当时我就跟他说你帮我送回来,有什么咱们再说,司机也挺好的就给我送回来了,当时除了车钱我又给了他一百块钱。
原:刚才大伙儿讲了讲,实际自己丢了东西好像都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跟李先生差不多,顺其自然,也盼望有潘钢这样的好市民好公民,能够把捡到的东西交到陈科长那儿去。
(音板:生活中从来没有丢过东西的人似乎并不多,然后丢了东西不知道到哪儿找,捡着东西不知道往哪儿送的人似乎又太多了。当时设置捡拾物品招领处的目的肯定是为了方便群众,而现在“养在深闺人不知”的局面却又让人觉得有点儿遗憾。不过令人欣慰的是,还有那么多好心人千方百计把捡到的东西送到了那儿,陈科长和他的同事们也在不断努力的工作,相信今后的捡拾物品招领处一定能和群众之间建立起一个通畅的渠道。)
原:您这个地方您刚才说了,已经有45年的历史了。
陈:对。
原:能跟我们描述一下这45年来捡拾物品招领处的工作有没有什么高潮期、低潮期。
陈:从56年建立起来陆续到目前为止,捡拾物品招领处收到的东西您知道有多少件吗?5000多万件。大家会问怎么会有这么多物品,其实我们现在摆的并没有这么多物品。五几年的时候大家都记着一首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当时我们国家还不发达,一颗纽扣儿、一把牙刷、一两粮票、一分钱儿都算一件物品,每天都有上万件物品送到招领处,当时这数量是相当大的。
原:那时候捡的物品都是什么啊?
陈:那时候主要是一些小东西,咱们现在认为的小东西,比如衣服、书包、牙刷、粮票、钱什么的。当时基本都是这些小东西,仓库里堆得满满的,还有背心、衣服。
原:钱呢?
陈:钱这些年也收到一千多万,就是从56年到现在,但是发还的只有30多万元。主要情况就是这样,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像手表、呼机、手机、摄像机——
原:那么捡拾物品有没有高峰期和低谷期还是很平均?是不是每年都有这么多东西被捡到?
陈:也不是。就时间来说六十年代是高峰,每天都有上万件东西,从八十年代开始相对就逐渐减少了,每年就是几千件,而且即使到现在为止也是衣服多。这里有一个什么呢?捡拾物品招领处有一个介定无主物的过程,比如说小件寄存处,如果你寄了三个月没来认领,人家再放三个月还没人认领他就认为是无主物,就送我这儿来。小件儿寄存处很多都是衣物,相对来说呼机、手机还有一些什么摄像机、手表这些物件还是比较少。再有一个是证件,什么身份证、学生证,包括一些护照,这些也有一部分。
原:咱们失物招领的投入大概有多少?
陈:我们现在是八个人,有一个老同志身体不好一直在家休养,实际我们真正在这儿工作的是七个人。
原:七个人管着全北京的失物招领。
陈:对,另外我们要管着下面的分局,我们直接工作下去又要和派出所联系。
原:工作量大吗?
陈:相对来说是比较大的。我们这儿几个人除了每天的电话,还要接待来寻物的人,还要管理库房,还要清理东西,一些物品要经常消消毒,用紫外线灯光照一照,要不然时间长了就会发霉,我们还有保管物品这个职能,这就是我们的工作保管、接收、发还。再有一个就是打电话,我们有好多东西都是外地的游客到北京来丢失的东西,包括各种证件,我们都要一个一个电话寻找失主,打到海南、沈阳、黑龙江,这是常有的事儿。
原:外地的是怎么样一个交接法呢?
陈:我们会给他寄一封信,还附了一个通知单,外地的朋友可以凭我们的通知单来领回他丢失的物品。
原:假如我家住在海南,来北京时丢了一个包,虽然收到这么一个单子,恐怕是不是也不来了?
陈:你短期内可能来不了,也可能你就放弃不要了——
听众7:你可以视物品的贵重给我们寄钱,我们从北京直接给你寄过去。
(歌曲“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音板:北京市公安局捡拾物品招领处成立于1956年,迄今为止已经有45年的历史。在这45年当中,他们接收的各类捡拾物品累计达到5000多万件,现金也有1000多万元。听众朋友,请您继续收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大型谈话节目《午间一小时》,今天播出的是“熟悉又陌生的失物招领处”。今天的节目由原杰为您主持,嘉宾是北京市公安局捡拾物品招领处—陈卫民科长、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部国际司—李新明以及一位普通市民—潘钢。)
原:北京就这么一个点儿吗?
陈:就这么一个。
原:刚才我听谁说应该在火车站什么地方应该设有这样的失物招领。
听众6:是我。因为我在这些地方见到过。
原:那都是什么样的失物招领处?
陈:像她说的那种是本单位办的。像出租汽车公司就有一个捡拾科,有一些人都是在出租上丢的东西,当他们打电话到我们这儿时,我们就会告诉他出租汽车管理局有一个捡拾科,可以上那里去查。如果是一般群众捡到东西,因为咱们国家都是公安部门来管这个,所以首先想到的还是交给派出所。按我们的规定这些物品会在派出所放一至三个月就地招领,因为这样方便群众嘛。你在个哪个派出所附近捡的就交到哪,丢失的人可以就近找派出所去问,相对而言比较方便群众。在派出所放了三个月以后无人认领,他们就要交到我们这儿——北京市公安局捡拾物品招领处,就是这么一个工作程序。我们再放一段时间——
原:再没人认领呢?
陈:这些物品我们也不能长期积压在这儿,就要根据规定,通过北京市财政局指定的旧货调济中心来变价收购,所得款项直接交北京市财政局,也就是上交国家了。
原:会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说不定我哪天我到信托商行一看,哎哟,我丢的手表在这儿呢。
陈:有这样的可能。
原:那怎么办?这表是我的呀,怎么跑到这儿来卖了。
陈:在这期间,从你来说可能就是损失了一块手表,但是你没有积极的查找它,最后就可以认为它是无主的。
原:谁说的,当时给我急得,几天吃不下饭,我托朋友帮我找就是找不着,事隔半年,信托商行开始卖了。
陈:一般我们都是一年后。
原:哦,一年后我突然到信托商行看见了我的手表在那儿当着呢。
听众7:其实也可以返回来,您可以找公安局出证明,看是不是从我们这儿转过去的。
原:如果是从这儿过去的呢?
听众7:如果能够确认的话,那就还一样发还给你。
陈:刚才这几位朋友讲了,丢了东西可能不知道去哪儿找。我们在报纸上、声讯、网上发消息,包括我们今天做这个节目,实际就是想让群众知道失物以后有处寻,拾到物品有地方去送,可以送到就近的派出所,如果知道招领处可以直接送来,咱们现在宏扬的还是一种美德嘛。今年一月份我们还搞了一个活动,叫“讲美德、讲文明、助申奥”,反应也不错,群众一看知道了,原来这儿还有一个捡拾物品招领处。实际我们的工作也在不断的做,就是想让群众知道有这么一个捡拾物品招领处。
(音板: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丢东西是件很常见的事。如果能够在人流比较集中的地方象公园、商场、超市、车站等等,多设置一些失物招领台,不仅可以使失主前去登记寻找,同时也便于拾金不昧的人及时把捡到的东西交到失物招领处工作人员的手中,这样的话许多丢失东西的人或许会少一些丢了东西的懊恼,多一些“失而复得”的温馨回忆。)
原:像刚才潘钢女士,您的家住在东城,失物招领处在西城,假如您住在通县怎么办?
潘:那我也送。我以前也丢过钱包,月票、身份证补起来特别麻烦。
原:尤其是地铁月票。
潘:对。所以我一看是六月份的,我想他再去补也挺麻烦的,就想赶紧给他送过去。
原:当时夹子里面还有一个对外经贸部的工作证是吧?
潘:对。
原:您当时为什么不送到他们部里?因为那块儿比较近。
潘:没想起这个来。
原:我想潘钢女士的想法还是非常善良的,他知道北京的地铁月票不太好打,知道要重新申请一个身份证也不太容易,所以她想我家再远也要送到李先生手里。可实际上确实有这种情况,有人可能会动这样的念头,我能不能不送那么远,就近送个地方。
潘:我也这么想。本来还想贴了邮票直接寄过去,但是又不知道往哪儿寄。
原:那陈先生,您给出出主意,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往哪儿寄?
陈:这种情况寄起来,因为上面没有明确的地址,你肯定是无处投信的。如果你知道招领处就送过来,如果你不知道,还是交给当地派出所,再由他们想办法根据上面的线索去查找。要想找到失主,有时候电话不是打一个,而是要通过很多层才能找到。有一次我们收到一个海南的同志在北京丢的东西,我们就通过海南驻京办事处一层一层的寻找他的电话,一直打了十多个电话才和他联系上。
原:以前歌里唱的是‘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交到警察手里好像就交到家了,现在知道了最好交到失物招领处。假如我离失物招领比较远或者我不太方便,我要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你们跟‘警察叔叔’之间,当然你们也是‘警察叔叔’,都是公安干警,你们跟派出所之间有没有一个顺畅的渠道?
陈:捡拾物品处属于一种管理机构。我们对各分局派出所都有相应的管理,我们给他们发一些两联单三联单,人家送来的物品要开收据,做到有据可查;按照我们的手续,一样东西逾期三个月没人认领,他要交到我们这儿来。我这块的东西实际大部分都是派出所交来的,也有好心的群众交来的,但是数量相对来说少一些,实际还是有很多群众捡到东西直接交到派出所。
原:从派出所到你们捡拾物品招领处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陈:就像我说的一个月至三个月。
原:就像李先生的月票夹,您真是碰上好人了,如果不是碰上潘钢女士,或者潘钢女士把交到派出所,大概就是三个月以后才能找到了。
(音板:原来这小小的失物招领处竟是一汪奔流的清泉,人们交到警察叔叔手中的每一件物品都在向着它流动。这看似平凡的工作其实和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有关系,也许有一天,当您需要帮助的时候,它就会默默地流到您的身边。)
原:其他的听众朋友能不能给我们提点儿好的建议?
听众5:我觉得对个人来说,就是应该让钱包多样化而且规范化,就是不要把钱、证件、月票放在一个夹子里面,月票我们设个月票夹,钱我们设个钱包,证件,比如我今天要证明自己身份的就带这些相关的证件,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身份证和钱别放在一起,现在都实行存款实名制了。另外一个最好的方法就是在钱包或者证件夹上都贴一个像小名片似的,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写上,以后即使真的丢了东西,查找起来都是很方便的。
原:您们觉得他这种方法做得到吗?
听众3:很难做到。
原:那您给出出主意。
听众3:我是苏州人。我觉得大城市的码头和车站都设有失物招领处,捡到东西的人交去的有,但是丢东西的人很少去那儿找,他丢了东西就算了,自认倒霉。北京有这样的机构,却很少有人知道,我听说过,但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干什么的,手续程序都不知道,我想还是宣传力度不够,不像119、110,大家一下就想起来了,有这样一个机构我可以去问一下,向他们求助一下。
潘:我想能不能在外面,比如地铁站或者别的公共场所设块广告牌,把失物招领处的电话写上去。
原:陈科长大概会想了,这花的钱可能比捡到的钱还多呢。
陈:咱们北京的失物招领处,或者别的地方的失物招领处,其实门面都不大,实际上它是一个管理部门。
原:像您这样机构是不是在各个大城市都有?
陈:这不一定,咱们国家来讲是公安部门来管这个事,在国外也有很多是民政部门来管理。
原:我手里有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小信息条,是失物招领信息,这是在北京的一家报纸上登的,上面还注明——‘本报与北京市公安局捡拾物品招领处合办’。
陈:我们已经在多家报纸上发布这样的信息了,以前的招领处是放在这儿等人来认领,现在用这种形式把消息发出去,你来对,如果你关注报纸,你觉得报上登的可能是你的东西,你就会打电话来询问或者来看一看。基于这种想法,我们就通过声讯、报纸、网络把人家送来的东西一条条发出去,这样便于丢失者从报纸上或者声讯查到自己的东西。
原:我想今后听众朋友会多留意报纸、网络,注意点边边角角的地方,我记得这些好像不太显眼。
陈:对,基本都是些小条条框框。
原:虽然登的地方不太显眼,但是非常有用,万一您要有个难处它可能会为您解决大问题。
(音板:不管我们怎样小心,在生活中总难免会弄丢东西。当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有那么多的人乐意伸出他们的援助之手,失物招领处世的存在,不仅使我们有了找回失物的希望,还让我们对这个社会充满了信心。“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熟悉的歌声唱出的,不正是许多朋友的心声吗?)
原:我觉得李先生您应该是最有发言权的,您丢了这个东西,恐怕至少在当时是非常非常想把它找回来,但是您没有找着,后来还是我们这位潘钢女士把它送到捡拾物品招领处,最后才能物归原主,您说说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个什么样的办法,您觉得可以更方便点儿?
李:我觉得刚才那位老同志提的建议非常好,最好有一个大家都熟知的电话号码,像119、110那样,可以让我去报失,这样有了集中的地方,我可以尽快把我丢失东西的情况说一声,起码给它挂个号。
原:这个电话号码应该是非常好记的,类似110、119这样的。
李:对。
原:一旦丢了东西我会打,如果捡到东西我也会打,这样是不是更方便一点儿?
潘:对。
原:潘钢女士就可以打完电话以后把东西留在家里,李先生可以直接和您联系去取,是吧?
听众6:我刚才一听,好像派出所要搁一至三个月,其实有的小东西放在派出所可能没有什么价值,但是自己丢了确实很着急的。
听众4:特别是钥匙,丢了钥匙真是很恼人的。
原: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
听众4:办公室的、家里的钥匙一下子都没有了。而且钥匙也没有什么特征,也不好找。
听众6:再有就是人是流动的,他这一天要走很多地方,不可能老呆在固定的区域内,就是到就近的派出所去找,我想找到的机率也是很小的。派出所能不能及时把群众交来物品的信息登在网上,在哪一片捡到的或者怎么样,丢失东西的人能够到网上去查一查,毕竟现在网络比较方便嘛。
陈:大伙儿提的这些建议都挺好,实际上是把失物招领处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了。就目前来讲派出所都联网还比较困难。我们也在联网,只是我们跟社会联网还只是局部的,再说上网也是这两年的话题。现在捡拾物品招领处还没有直接上网,我们只是把消息通过一些网络发出去,所以现在我们还远远没有达到大家想像的,靠电脑来覆盖北京市的这个能力,只能靠一些同学们看来比较原始的做法。但是现在,我们还是通过报刊、声讯台还有政府网尽量把消息送过去,为群众多提供一些方便。
(音板:据了解,为了使百姓能够更快更方便地寻找到自己丢失的东西,从今年1月起,北京市公安局捡拾物品招领处开始在《中国青年报》、《为您服务报》、《北京晚报》、《北京广播电视报》、《北京娱乐信报》等媒体上不定期发布捡拾物品信息。如果您想找回丢失的东西,您可以留意一下这些报纸上的有关内容。您还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有关捡拾物品的信息。身处北京的听众朋友还可以播打声讯电话——26630456查询相应的捡拾物品信息。)
原:我们以北京为例,五十年代的时候城区的面积还非常小,现在北京已经有了二环、三环、四环,城区的面积在不断扩大,只有这么一个失物招领处,前不久还搬家了,我原来知道在西单,后来做这个节目的时候听说已经搬到西四了,向北移了几公里。
陈:它是由于西单改造,才暂时迁到西四的,今后还是要回去的。
原:今后还是要回去的?
陈:是的,回去以后条件就要好多了。
原:今天陈科长和几位听众给大伙儿讲了很多东西。陈科长介绍了他们的工作情况,包括失物招领处的发展史,成立了45年,捡到了多少东西,发还了多少东西,那么这些情况以前很多听众朋友是不知道的;今天到场的热心听众也给我们提了很多好的提议,实际上这些算一个生活常识吧,大伙儿多知道一点这样的信息,对自己对别人都是非常方便的。好,感谢大家参与我们今天的节目,也希望大家以后少丢东西。管好自己的物品,谢谢大家。
(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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