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6月20日电(石国湖、冯存成)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近日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六道湾看守所召开政策兑现大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又系累犯、本因依法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阿不都热合曼被宣布免于刑事处罚。
今年21岁的阿不都热合曼住苇湖湖煤矿家属院。2000年5月单独或伙同他人在苇湖梁电厂、王家梁等在参与盗窃各种电线、自行车、三轮摩托车等案件14起,价值2万多元,后被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刑警大队抓获,羁押于六道湾看守所。这名疑犯1999年因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满释放后不到5年,又重新犯罪,属于累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阿不都热合曼在押期间,正值看守所对在押犯罪嫌疑人开展“严打”整治的政治攻势,通过教育和学习,阿不都热合曼决定立功赎罪,检举揭发了其亲生父亲10年前的杀人罪行。随后,阿不都热合曼的父亲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抓获,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本社已于4月22日对此事作过报道。
近日,鉴于阿不都热合曼在被关押期间检举揭发重大杀人犯罪案件,有重大立功表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判决被告人阿不都热合曼犯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判处其同案犯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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