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东良 通讯员 龚达) 昨天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五台山体育馆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对23起案件的54名犯罪分子进行了集中宣判,各届群众6000余人旁听了这次公判大会。其中,刘克龙等一批已核准死刑的犯罪分子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据介绍,罪犯刘小军、曹卫东等人横行霸道、为害一方,故意杀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犯下累累罪行。28岁的刘小军和32岁的曹卫东等十余人于1998年11月28日晚携猎枪两支及砍刀、斧头等作案工具参与两股恶势力斗殴。这伙人分乘3辆轿车在该市内寻找对方,直至次日 凌晨1时许,刘小军、曹卫东等人才发现对方一伙人在一家火锅城吃夜消,两人便各持一支猎枪,其他人则手持砍刀等凶器,冲进火锅城。刘、曹两人持枪向对方射击,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1997年7月至11月、1998年9月至10月,刘小军、曹卫东分别在该市马台街、五台山游泳馆、白下区罗汉池浴室、草场门大桥、嘉年华大酒楼等地,持枪支、砍刀等工具参与5次大规模的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共致使两人重伤、5人轻伤、8人轻微伤,一辆出租汽车被枪弹击损。此外,1997年6月23日晚,刘、曹两人还为索要赌债携带砍刀,将他人拘禁在该市中山北路277号森信大酒店的行为。
刘小军、曹卫东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法院分别判处刘小军、曹卫东死刑,并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依然是“严打”的重点。
罪犯林传新,年仅20岁,其同伙汪先、谈鸣分别只有20岁和18岁。1999年12月22日,罪犯林传新、汪先、谈鸣、王晓东将一年仅17岁的女子挟持,先后在该市水佐岗、马标、怡景花园、定淮门等处,对该女子肆意进行猥亵、侮辱该女,致该女不堪侮辱,自杀未遂。至此以后至2000年1月中旬20余天内,这伙罪犯多次采用极为残忍、恶劣的各种手段,多次强制猥亵、侮辱、殴打、轮奸、强奸该被害女子。其中,林传新、汪先、王晓东3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1999年12月上旬至2000年2月13日,罪犯林传新、汪先、谈鸣、王俊、王晓东、胡宏坤6人,分别结伙抢劫作案8起,分别劫得索尼、松下CD机各一台,爱立信、摩托罗拉顾问型移动电话、寻呼机等物,以及人民币7600余元,并在抢劫中致两人轻伤。
1999年12月7日上午,罪犯林传新、汪先、王晓东伙同齐琦(另案处理),窜至该市白下区瑞虹巷口,持铁棍将孔小柱打成轻伤。2000年3月2日凌晨4时许,林等又伙同他人持砍刀等凶器窜至该市锁金村农贸市场,将陈俊明、唐金虎砍伤。
昨天,罪犯林传新、汪先、王晓东因分别犯强奸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被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1000元。宣判后,这3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在这次宣判的杀人、抢劫案件中,谋财是许多犯罪分子害人性命的动机。25岁的张洪卫和22岁的女友董颖,与山东省青岛市湛山派出所民警杨步聪相识。2000年8月,杨请张办理其女杨倩留学事宜。张洪卫、董颖见有机可乘,遂产生劫取杨倩钱财的歹念。同年9月14日,张、董两人窜至南京,并化名在该市租了一套房子,尔后又回青岛准备了动物麻醉针剂眠乃宁以及注射器、安定片等作案工具。数天后,张、董两将被害人杨倩骗来南京,并让杨倩服下了安定片,后以出国打防疫针为名,由董颖给杨倩注射了眠乃宁。见杨倩未死,董颖又外出购买了“846”、氯化钾等动物麻醉针剂给杨倩注射,见杨倩仍未死,张、董两人又采用毛巾、枕头捂嘴、按腿等手段,致杨倩机械性窒息死亡,张、董两当场劫得杨倩携带的人民币61000元。随后,张洪卫又与同伙顾涛等人,将杨倩的随身物品取出并烧毁。2000年9月下旬,张、董、顾3人又以同样手法,残忍地将杨步聪(杨倩的父亲)及妻子徐春玉杀害,并将两人尸体埋入山东潍坊一出租屋院内,还制作了水泥地坪。2000年10月11日,张、顾两人通过他人介绍,在山东省招远县以5000元购得小口径步枪1支、子弹165发。昨天下午,法院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一审判处张洪卫、董颖、顾涛死刑。
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的还有:为达到与被害人之妻长期生活的目的,采用投毒的方法杀死被害人的王效俊;因与丈夫长期关系不和而将“毒鼠强”拌入蛋炒饭中给丈夫食用,毒死丈夫的刘仕红;因生活琐事与他人发生矛盾后,为泄私愤杀害他人年仅11岁的儿子的陈玉荣;杀害客户、抢劫财物的王道泉、汪志强;因生活琐事,竟用扼颈手段杀人的余敏生,等等。
这次宣判的最荒唐的一名杀人犯当数22岁的刘妤(女,江苏省南京市人)。刘妤学历低、没工作,男友王晟(男,22岁)的父母反对双方过早恋爱,刘即萌生杀害王晟后自杀的邪念。2001年1月5日,刘妤约王晟到该市建康路上的城中饭店见面。当晚,被告刘妤乘王洗澡之机,将安眠药放入咖啡内,给王喝下。王因药性发作昏睡在床,刘妤遂拿出单刃水果刀,对王背部猛刺数刀,王被刺醒后挣扎与其搏斗,刘又对王的胸部、腹部、颈部、头部等处猛刺30余刀,致王肺脏破裂大出血死亡。刘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昨被判处死刑。《江南时报》(2001年06月01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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