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8日电(记者朱玉)根据中央的部署和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的要求,为配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作出决定,从现在起,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进行教育整顿活动,尤其是对检察队伍中存在的四类突出问题,着力集中专项治理。
这次集中整治的突出问题有四个方面:一是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特别是与黑恶势力相勾结,充当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伞”等严重司法腐败问题。二是对证人或案件当事人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有案不立、该捕不捕、该诉不诉,采用措施不当导致犯罪嫌疑人脱逃或自杀等在执法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和办案纪律的问题。三是耍特权,逞威风,态度蛮横,作风粗暴等以势压人、欺压群众的问题;滥用警车警灯、警具和枪支以及打着检察机关的旗号吃拿卡要等问题。四是给内设部门下达创收指标,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私分扣押物品,赃款私存吃利息以及乱拉赞助,占用发案单位钱物和交通、通讯工具的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围绕上述问题认真开展执法大检查,查找本单位、本部门以及干警个人在执法过程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对待、严肃处理,深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制定整改措施,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加以解决。通过整顿检察队伍,提高队伍素质,促进“严打”整治斗争顺利进行。
目前,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已全面展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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