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 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中的14名罪犯,今天分别在重庆市、常德市被执行死刑。
4月21日法院一审宣判后,被判死刑的14人中,李泽军等11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分别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分别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李泽军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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