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5月20日电 2001年1月14日,陕西省“打假办”组织富平、三原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公安局联合执法组,对当地屡禁不止的“土炼油”活动进行集中取缔。下午2时许,当执法人员对第5座土炼油设备进行拆除时,遭到了30多名暴徒的围攻殴打。三原县公安局石油稽查队队长原宁被打断3根肋骨,头部遭重击,当场昏迷不醒;另两名民警和3名执法人员身体多处被打伤,暴徒还砸碎了执法车辆玻璃,车上所有工具及车辆手续被抢……
这一案件引起了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然而,调查工作却阻力重重。
2月6日,陕西省及渭南市两级公安机关抽调40多名民警组成联合专案组,经10多天的缜密侦查后,2月20日一举将这个以董天运为头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4名主要成员抓获,3月11日至4月24日,富平县公安局原局长丁叔亮、原副局长陈文忠、惠夏志、杨耀,县公安局刑警队原教导员张新楼、淡村派出所原所长翟世福、三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崔保平、富平县公安局治安科民警郝元虎等10人因涉嫌包庇、纵容罪被捕,富平县经贸委、县工商局、县检察院反贪局等单位的负责人也因与此案有关被“双规”。
一个在渭北地区横行霸道达7年之久的黑帮被铲除了。
神秘的停车场
1993年秋,土味十足的董天运与邻村的农民顾建军、薛崇坤在208国道的富平县淡村镇铁佛村边投资开办了一个神秘的停车场。熟悉的人都知道,这个停车场并不是为过往司机提供食宿服务的,而是想涉足原油推销。
1994年,富平县一带的土炼油愈演愈烈,不法商贩由陕北靖边、定边等地向这里源源不断地运销原油。董天运等人见有利可图,便以停车场为据点,收取原油运输司机100元的“中介费”,向当地炼油户推销原油。
为了非法获得更高的利润,董天运便想垄断当地非法原油市场,但这必须有人“打招呼”。于是,董天运、顾建国“收编”了10多名平日不务正业的人,其中不少是劳改释放人员,并经“考察”后将他们正式录用,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骨干成员张建民负责日常事务,田俊友负责现金管理,薛崇坤、王安民等负责接送原油和分发,辛文宁负责联络、疏通关系。董天运还效仿港台一些黑社会组织的经营方式,让其他10多人随时听候调遣、充当打手,为他们配备了交通、通讯工具,并在内部实行工资制,按“贡献”大小月工资600元至3000元不等,为体现纪律,董天运对个别“违规”成员视情节降发工资或予以开除。
从此,董天运他们就开始向原油司机每车收取200元至500元的“中介费”、向炼油户每车收取100元至400元的“中介费”。在劣质成品油推销中,每车收取炼油户200元至300元的“手续费”。靠着强行收取的“中介费”和“手续费”,这个团伙很快就发展成为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团伙成员每月的通讯费、租车费、伤害他人费用以及疏通关系等开销实报实销,除此之外的非法收入由董天运、顾建军二人均分。
横行霸道 罪恶累累
董天运、顾建军一伙起初控制着100多个非法土炼油点,原油和炼制的劣质油必须经过他们安排才能购销。对私下接洽者及一些“不识相”的人,董天运就吩咐手下马仔上门施以“人体修理”,轻者被“修理”得鼻青脸肿、骨折腿断,重则血肉模糊、气息奄奄。
1999年6月2日,董天运一伙与当地人肖树义因争夺原油发生矛盾,董天运、顾建军等6人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向肖连砍数刀,肖被打成重伤、昏迷达12天,造成胳膊残疾。
1999年12月的一天,董天运认为三原县马额乡的郑胜利抢了他们的生意,便纠集10多人持械闯入郑家,将郑家8人打伤,并砸碎其全部家产,但董仍觉得不解恨,2000年2月29日又纠集一伙歹徒,于夜深人静时赶到郑家的炼油场,冲入室内,对熟睡中的王永峰等人一阵乱打,将王打成重伤,另有二人受伤。
董天运一伙似乎也有“仁义”的一面,对其控制的原油车主和土炼油点提供保护,甚至暴力抗法:
1998年9月,富平县工商局稽查大队查扣了一辆运油车,董天运十分恼火,二话不说就带领打手,公然闯进稽查大队的办公地点砸毁公物,将大队长吴兴龙打成重伤;
1998年10月间,淡村镇政府组织民工取缔辖区土炼油炉时,董天运等数人对其中3人施暴,顿时将这3人打得鼻青脸肿、前额开裂;
1999年7月6日,富平县工商局纪检大队工作人员武新龙等查处劣质原油车辆时,董天运等人乘车赶到,将武新龙等3人打伤住院,并砸坏执法宣传车玻璃;
2000年5月,富平县公安局交警西包中队在执勤中发现一辆运油车手续不齐,将车扣下等待处理。董天运得知后,乘大部分民警上路检查之机,闯入中队院内踢坏物品、威胁门卫,强行开走被扣车辆,气焰嚣张。
自1994年以来,董天运犯罪团伙通过暴力手段不断扩大地盘,长期进行垄断式非法经营,使富平县淡村镇、觅子乡、庄里镇及三原县陵前乡一带的土炼油户繁衍到200多户,董及其团伙从中获得非法收入近1000万元。现已查明,董天运团伙至少作案32起,打伤数十人、重伤3人,其中5次暴力抗法。
黑网触目惊心
董天运、顾建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在当地从事非法活动期间,为了使其违法犯罪行为不受打击,自1994年以来先后与富平县检察院反贪局、公安局、工商局、经贸委等部门达成“协议”,代为收取非法土炼油点的管理费或罚款,所获非法收入同上述单位分成。当然,这些单位也自然为董天运犯罪团伙非法经营提供保护。
这是一张触目惊心的黑网:
2000年5月,富平县公安局原局长丁叔亮与董天运团伙达成协议,由董每星期给公安局交1万元,丁同意停止公安局各部门上路检查,并让在淡村一带驻扎的内保科撤回。同年11月,丁叔亮得知富平县经贸委取缔土炼油的情况后,向董通风报信,使董逃避打击。不久,淡村派出所在辖区查处土炼油时,丁立即给下属打电话,让每个炼油户向派出所交纳800元了事。期间,董天运向丁行贿6万元。今年“1·14”案件发生后,董天运在被公安部门追捕期间,又给丁家送上10万元。丁叔亮明知道董是负案在逃人员,不但不将其抓捕归案,反而多次为其通风报信、包庇纵容。丁的司机郝元虎多次与董在匿藏地见面,为其提供交通工具,进行庇护。
崔保平是该团伙“保护伞”成员中变质最早的人。1997年9月,崔在任三原县公安局陵前派出所所长期间,每月收取董天运、顾建军5000元“保护费”,在董的名片上加盖“陵前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公章,作为通行证明,保护董、顾的非法利益。至1998年9月,崔共收取“保护费”5万元。崔调任三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后,1999年7月又与董、顾二人私下达成协议,每月收取5000元的“保护费”。2000年4月,崔保平将本人购买、私藏的一支小口径步枪和一支猎枪“借”给董、顾。去年9月,三原县公安局在打击取缔土炼油行动中,查扣了60吨土炼油,崔私下将60吨土炼油卖给董、顾,致使这批土炼油流入石油市场。“1·14”案件发生后,崔于2月7日、2月11日两次在西安与董天运见面,透露有关案情,逃避公安部门打击。
富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文忠在分管县公安局原油办期间,先后收受董天运的贿赂2万多元,并与董成为“朋友”,董天运犯罪团伙帮其子陈鹏哲在淡村开设非法土炼油点。1999年8月15日,已有6个炼油炉的陈鹏哲为了扩大地盘,在用推土机挖掘大坑埋放炼油罐时,置明显通讯标志于不顾,令9名民工强行施工,毁坏了国家一级光缆,致使通讯中断了42分钟,造成了35万元的经济损失,此事最后不了了之。“1·14”案案发后,陈与董天运多次电话联系,并收取了董转送给他的1万元。
在这张保护网中,富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杨耀、惠夏志也被董天运一伙“俘虏”。1999年7月,杨耀在负责处理董天运打伤县工商局执法干部一案中,参与“私了”活动,从中收到4万元,一直到今年董天运被抓后,才于3月6日交给内勤并补开了收据。惠夏志先后收受董天运犯罪团伙的贿赂3万多元。1999年6月,董天运一伙将肖树义砍成重伤后,惠多方调解,批示办案民警起草私了刑事案件协议书,使董逃脱刑事追究。
富平县经贸委、工商局、反贪局的一些领导也都多次为董天运一伙犯罪行为开脱罪责。
目前,虽然董天运黑势力团伙成员已被绳之以法,但是他们的“关系网”、“保护伞”尚未彻底捅破,一些深层内幕和问题远未查清。此案要给人民一个满意的交待,对办案人员仍是一个严峻的考验。新华社记者 王世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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