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6日至1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到鹤壁、新乡两市中级法院及浚县、辉县等部分县区法院,对法院“严打”整治工作布置情况进行检查,并就当前刑事犯罪的特点和刑事审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
李道民在各地采取召开座谈会和检查的方式,了解法院对中央、省委和当地党委关于“严打”整治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针对当前刑事审判中存在的人员少、经费不足等突 出问题,李道民强调,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这场“严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及省委领导的讲话精神,积极投入到“严打”整治工作中去。各级法院一定要调整充实刑事审判力量,要舍得把精干力量调整到刑事审判业务上,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结合当地刑事犯罪的特点,哪类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哪类犯罪,加大打击力度,打出气势,打出声威。
李道民强调,人民法院的“严打”工作一定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依法进行,从快是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的从快,从重是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的从重,具体案件具体对待,对罪大恶极的“三类”刑事犯罪分子该重判的重判,该杀的一定要杀掉,决不手软,对确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要体现从宽政策,对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案件,要向当地党委汇报,与公安、检察部门多沟通、多协调、多配合,不要在案件的细微末节上相互推诿、久拖不决。李道民要求,基层人民法院一定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李道民还要求各级法院要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审判纪律,严守案件秘密,对那些给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给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他要求各级法院加大对“严打”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与当地新闻媒体配合,大造声势,形成合力,鼓舞民心,震慑犯罪。(李晓玮 王伟 王晓文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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