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 陶芳德报道 一些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多次作案而没有被依法查处,一些黑恶势力长期为非作歹而不能及时被绳之以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司法人员未能尽职尽责,甚至有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充当了犯罪分子的后台和“保护伞”。4月10日结束的安徽省检察机关渎职侵权工作会议针对上述情况,要求各级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围绕“严打”斗争,深挖严重刑事犯罪,尤其是要挖出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分子,以确保“严打”整治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会议要求广大检察干警自觉克服开展“严打”斗争与己无关的思想,严肃查处与此有关的四类犯罪,即司法人员或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类犯罪;上述人员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致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犯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犯罪以及在“严打”斗争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玩忽职守类犯罪;刑讯逼供、贪赃枉法、暴力取证等类犯罪,从而确保“严打”整治斗争健康深入地开展。
本报讯 记者吴江南 通讯员高慧琼报道 4月12日,云南省检察机关召开了该省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一季度该省检察机关立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情况,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动员起来,努力实现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新的突破。
针对第一季度立办案件数相对落后的现状,该院指出要以解决“发现难”为切入点,提高发现案源的能力。面对渎职侵权犯罪查处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要抓住典型案件,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容许任何人为犯罪行为提供保护伞,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要突出查办工作的重点,继续着力查办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犯罪案件;坚决打击在“严打”整治斗争中揭露出来的与黑社会犯罪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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