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全国、全省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之后,省委、省政府又召开动员会,宣布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实施方案,对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于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的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统一思想,迅速行动,搞好“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搞好“严打”整治斗争,主要领导要负起责任。这次“严打”整治斗争,战线长、任务重、要求高,各级 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和查究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好“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要按照分工,密切配合。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督促检查,对那些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地方和部门,对那些不重视社会治安和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重,导致重大刑事犯罪和黑恶势力长期得不到打击、重大治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治安混乱局面长期得不到改变的地区和部门,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搞好“严打”整治斗争,必须突出重点,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是惩治犯罪、维护治安的一个重要方针。不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不可能使犯罪分子惧怕,不可能充分发动群众,也不可能有效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各级政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治安形势下坚持“严打”方针的重要意义,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决贯彻执行。
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搞好社会治安,光靠政法部门来做是不够的,它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动员各有关部门行动起来,协同作战,共同为搞好社会治安作贡献。在“严打”整治斗争中,要广泛发动群众,真心依靠群众,号召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要对治安积极分子给予有效的法律保护,并通过物质和精神奖励,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弘扬正气、惩恶扬善。新闻宣传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强化宣传工作,大造声势,以正压邪,使群众受到鼓舞,营造一个人人参与和维护治安秩序的良好氛围。(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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