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湖北网4月16日消息:据长江日报报道,昨日下午3时04分至5时23分,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999年1月4日发生在武汉广场的劫案进行了法庭调查,与张君一起涉嫌此案的李泽军、陈世清、赵正红、王雨4名被告人分别被带上法庭接受审理。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1998年11月,李泽军、陈世清、赵正红、王雨在张君的组织下,预谋抢劫武汉广场黄金柜,并先后前往武汉广场熟悉周围街道地形。此后,张君与李泽军等4人在常德桃林宾馆客房内策划抢劫方案。而此前一个月,张君则安排其情妇秦直碧在武汉广场附近的精武路44号以开火锅店为名租房,作为犯罪窝点。
当年底,李泽军、陈世清、赵正红在张君的组织下,再次住进桃林宾馆,策划抢劫武广之事。在张君的安排下,李泽军、陈世清、赵正红先后购回了布袋、手套、面罩、假发、撬杠等作案工具,并分工由张君与赵正红负责持枪驱散人群,李泽军负责持撬杠将首饰柜撬开,陈世清负责将黄金饰品装入袋中。张君规定作案必须在一分半钟内完成。
1999年1月3日,李泽军、陈世清、赵正红按照张君指令,赶往武汉与先期到达的张君会合。次日晚7时许,四人分持五四式手枪及其他作案工具,乘坐张君骗租的鄂AX1685红色富康出租车,行至武广西侧5号门前,李、陈、赵三人蒙面持枪挟持司机丁正强闯入武广后,丁正强趁机逃脱。
李泽军和陈世清翻入黄金饰品柜,李泽军持撬杠将柜台及收银台门锁撬开,陈世清将盛有黄金饰品的盘子端出。张君和赵正红持枪冲到柜台旁,一边警戒,一边将盛有首饰的盘子装入事先准备的布袋中。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红分别提着布袋前后紧随,逃出武汉广常他们准备乘先前抢得的富康车逃离现场时,被武汉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方亮、陈胜琪截祝为抗拒抓捕,张君、李泽军、赵正红向民警开枪射击,将方亮、陈胜琪击伤。
在抢劫过程中,此3人还开枪击伤了保安员张波及行人刘晓兵、孙建国,并致现场附近民工王小明死亡。四人驾车逃离现场后,途中又劫换另一辆牌号为鄂AT8191的富康出租车,张君开枪将该车司机张昆打伤。
当晚,张君携所抢黄金饰品潜逃至秦直碧的火锅店中,又安排情妇杨明燕借购物之名去武广探听消息。此次,张君等4人共抢得现金3.3万元,黄金饰品2万余克,价值260余万元。张君将所抢黄金饰品销赃后,分给李泽军3万元,陈世清8万元,赵正红6万元。
法庭调查表明,除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外,张君团伙抢劫武广的过程中还有如下鲜为人知的细节:
1998年11月,张君将李泽军、陈世清、赵正红、王雨等人召集到常德桃林宾馆后,便摊出一幅武汉地图,指着上面的一个小点对四人说,他决定到武汉广场抢劫黄金饰品柜,并让王雨随他到汉,让王雨独自去武广一楼踩点。
1月2日,张君打电话让李泽军、陈世清、赵正红三人赶到武汉。三人3日到汉后,住进了张君为他们预订的“亚洲大酒店对面的一家招待所”,张君则自己住在另一个地方。
次日下午,三个人到利济路与张君会合后,拦住了一辆出租车。张君上车后对司机说:“我们要到武汉广场执行一项任务,要抓坏人,请你配合我们。”车快到武广时,他们四人便戴上了面罩。
据赵正红在庭上供述,他刚进武汉广场,便对保安开了一枪,然后又对着门口的卷闸门顶上开了一枪,接着武广内便看不到一个人了。但他在逃离时,却将那支枪把上缠着铜丝的枪掉到了现常张君原本要分给他10万元赃款的,为此扣下了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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