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常德讯 (特派记者卢嵘) “被告人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严若明、李金生、许军、王雨到庭。”14日上午8时30分,随着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本次庭审审判长魏云良的宣布,常德“9-1”抢劫案庭审正式开庭。
在法庭一一核实上述被告人的身份后,公诉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查长陈彰福向法庭宣读了长达24页1000余字的起诉书。能容纳300名旁听者的常德市中级法院,昨日被挤得满
上午9时55分,历时1小时,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法庭依照程序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分别进行了质证和举证。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泽军等七名被告在张君的带动下,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属犯罪团伙。并认定该团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