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今日电 这一天终于到了!今天早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了全国关注的“聚焦点”,渝湘鄂系列抢劫案的首犯张君及其团伙11人在庄严的国徽下低下头,开始了第一天受审。这11名被告是:张君、秦直碧、全泓燕、严敏、莫金英、纳波、朱加武、陈世星、王俊、杨明燕、杨明军。
担任本案审判长的是来自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庭的副庭长卢军。
目前,公诉机关认定,张君在该团伙中担任组织者角色,曾先后单独或共同实施抢劫、故意杀人犯罪22次,致28人死亡,20人受伤,劫得财物价值人民币545万余元;非法买卖五四式手枪15支、子弹2500余发,抢劫冲锋枪2支,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抢劫枪支弹药罪四大罪状。张君犯罪集团的其他主犯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严若明、王雨、李金生、许军、陈乐等今天同时在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重庆、常德两地法院拟定于本月21日同时进行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