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讯 4月9日至11日、4月20日至23日,上海各级法院将集中宣判一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营造“严打”声势,鼓舞群众,震慑犯罪。
市高院院长滕一龙对上海法院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提出要求:第一,要坚持依法“严打”和执行刑事政策的有机结合,始终把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的锋芒对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从重,是指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就要从重判
第二,要紧紧抓住两个环节:一是对一些重大案件、疑难案件,要提前向公安、检察机关了解案情,把事实和证据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解决在起诉之前;二是要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解放日报(通讯员义钟 高远 记者朱泳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