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侦察机撞毁中国飞机并侵犯我主权的事件发生后,全国人民表示了
极大愤慨,并一致支持我国政府的严正立场。
记者采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曾令良教授,
谈到美国在这一事件上的霸权主义行径时,显得很愤怒:“美方的行为严重
违背了国际法准则,应当承担其不法行为的国际责任,道歉是最起码的形式!”
这位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首先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了美国行为的
不法性。所有国家都有在沿海国的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航行、飞越等自由,
但这并不构成美国逃避责任的理由,因为《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在专属
经济区内行使权利和义务时,应适当照顾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并遵守沿海
国按照公约的规定和其它国际法规则所制定的法律和规章。美国不顾中国政
府的一再交涉,出动侦察机在中国近海上空从事危及我国安全的活动,显然
违背了国家主权原则,也是对国际法所允许的“飞越自由”的滥用。美国侦
察机突然转向撞毁我飞机,亦构成国际不当行为,损害了我国家财产和人身
安全,完全应当承担其国际责任。
他说,更为严重的是,美国侦察机未经允许,便进入我领空并擅自降落
我机场,是对中国主权的严重侵犯。1919年《巴黎航空管理公约》和1944年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都规定,“一国的军用航空器未经特许不得飞越或降
落另一缔约国的领土”。从国内法的角度来说,美国的行为违反了199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和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等的规定。而且,按照相关国际法规则与中国法律,中方作为受害国、事件
发生地国以及肇事航空器降落地国,均享有对整个事件的管辖权、交涉权和
求偿权。“比较中美两国对这一事件的态度,不难看出中国一贯遵守国际法
的立场和美国恣意践踏国际法的霸权主义政策”。曾令良说,中国在处理这
一问题上再一次做到了有理有据有节,每一步都是合法的和积极的。我国还
从维护世界和平和中美关系的正常发展的大局出发,保留了本可以对肇事者
采取的符合国际法规则的进—步措施,向国际社会展示了一个大国的风度。
相反,美国开始不愿承认事实,在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压力下,又欲以一声
“遗憾”了事,连道歉这一最起码的承担国际责任的方式也不愿做出。结合
近年来它的一系列霸权主义行径观之,美国确实已成为国际法的最大破坏者。
美国显然低估了中国人民维护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决心和实力,它在撞机事件
上非人道的、非法的这一露骨行径,在国际上必然“失道寡助”。
曾令良教授告诫美国政府,不要逞一时之霸道而失去国际舞台上最起码
的信誉,况且美机飞行员和机组人员家属也支持美国政府对自己的国际不法
行为道歉。如果布什政府一意孤行,最终也会被美国人民所唾弃。(本报记者王玉华 通讯员龚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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