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常德4月6日电 曾经轰动全国的湖南常德“9·1”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的主犯李泽军、陈世清等7人已由常德市检察院于近日依法提起公诉(张君在同一时间由重庆起诉)。
2000年9月1日下午6时6分,有4名蒙面歹徒持枪抢劫常德市农业银行江北支行北站分理处门前运钞车未逞,歹徒在作案和逃窜过程中打死7人,打伤5人。“9·1”大案发生后,引起了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即组织公安干警开展侦查,当查明案犯是张君、陈世 清等人后,立即组织追捕,公安部也迅速就此案发出A级通缉令,在全国布下天罗地网进行通缉,很快全案告破,所有犯罪分子全部落网。今年2月26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常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常德市检察院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于近日将全案向常德市中级法院提起了公诉。
起诉书认定:从1996年起,首犯张君为了实施抢劫犯罪,利用亲友关系、乡邻关系,先后纠合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严若明、李金生、许军、王雨、秦直碧(另案处理)等人进行犯罪训练,物色犯罪目标,实施犯罪。从1996年12月至去年9月1日,这伙歹徒先后在重庆市,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县,湖南省长沙市、常德市、汉寿县、安乡县等地持枪抢劫、故意杀人、抢劫枪支弹药作案11起,打死19人,打伤18人,抢得“七九”式微型冲锋枪2支及枪弹20发、现金19万余元、黄金首饰等物价值465万余元,共抢得现金及财物价值合计484万余元,还抢得出租轿车5辆。这伙人还非法购得霰弹猎枪24支,霰弹2000余发。犯罪分子所抢得的财物全用于挥霍和作案经费。
基于以上事实,该起诉书认定李泽军、陈世清一伙是集团犯罪。7人所涉罪名共包括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枪支弹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敲诈勒索罪。据悉,常德市中级法院将在4月中旬开庭审理此案。(黄建良 向际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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