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 台湾“副总统”吕秀莲与《新新闻》周报的官司在昨天上午展开第二次庭讯,庭讯重点仍集中在吕秀莲是否有打“嘿嘿嘿”电话,或吕秀莲是否散布关于“总统”“绯闻”的讯息。
继1月15日第一次开庭,至今已长达2个月余,法官曾在2月8日、3月1日召开程序会议,双方对于案件的争执点各有主张。 原告吕秀莲方面认为,吕秀莲11月3日晚上11时许有无打电话给杨照(李明骏),是唯一的争执点;《新新闻》周报方面主张,吕秀莲有没有散布绯闻才是重点,那个“嘿嘿嘿”电话只是争执点之一。由于双方仍无法确定重点,“法官”决定4月9日上午10时继续开庭审理。
在庭上,吕秀莲方面称,现在连广告都有“嘿嘿嘿”的字眼,这些都会让人联想到吕秀莲,对吕造成负面影响,已经侵害吕的“名誉权”;而《新新闻》则强调报道没有侵害吕秀莲的名誉。此官司的“男主角”杨照昨天并未现身,包括《新新闻》的社长王健壮等7名被告也是全部缺席,而吕秀莲一方则仍是由“吕秀莲替身”,也就是她的办公室主任蔡明华坐镇现场,以了解庭讯情况。
-案情回顾
吕秀莲不满《新新闻》周报第715期“鼓动绯闻、暗斗阿扁的竟然是吕秀莲”的封面故事,指称吕秀莲主动打电话给某位媒体高层,散布“总统府”的绯闻,于是对《新新闻》提起民事回复名誉官司,被告共有《新新闻》社长王健壮等7人及新新闻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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