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涌案今天提审 高法法官审理锦州中院人员放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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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6:37 温州新闻网 | ||||||||
11时48分,刘涌辩护律师与刘涌家属走出法庭。 7、11时48分,刘涌辩护律师与刘涌家属走出法庭。中午11点48分,刘涌辩护律师佟林与刘涌家属走出法庭(其时休庭一个半小时)。 11点50分,刘涌辩护律师与庭外记者介绍情况,称:“休庭一个半小时,下午会有一些消息。”左一带墨镜女子为刘涌妻子。 温州新闻网12月18日消息,备受关注的“刘涌案”今天由最高人民法院在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提审,所有的庭审法官、法警全部由最高法院人员担任,锦州市中院原班人员放假一天。据悉,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提审。 今天,锦州城内戒备森严,法院所在的一整条街都将要被戒严,据前方的记者称行
庭审进行到中午12时法庭宣布休庭一个半小时。休庭时刘涌的妻子抹着眼泪走出法院大门,刘涌家的其他亲属也都一脸严峻。但刘涌的辩护律师却向记者表示有胜诉的信心,称“相信中国司法是公正的”。刘涌律师还带来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刘涌要在庭审结束时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其妻子代表他向媒体介绍案件审理情况。 受刘涌委托,北京市万森律师事务所律师佟林将出庭为刘涌辩护。在此前进行的刘涌案件一审和二审中,田文昌、佟林等一道为刘涌案进行了辩护,并最终使刘涌被改判死缓。 刘涌一案曾经过两次判决,2002年4月17日,刘涌及其手下宋健飞等人被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妨碍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项罪名一审判处死刑。1年零4个月后的2003年8月15日,刘涌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近乎相同的罪名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高雯) 声明:本稿专供新浪网使用,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