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教育系统防非预案 近期不组织大型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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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1日10:11 南方日报 | |
预防非典卷土重来,大中小学校是一个必须严防死守的阵地。记者昨日(10月20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广东出台了《广东省教育系统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准备启动防治学校非典工作。 中小学若发现多个班学生感染非典全校停课 工作预案明确规定,中小学若发现个别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的同时,可对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所在班暂停集中上课,学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若学校发现多个班有学生感染,学校可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全校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停课放假期间,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注意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要求学生尽量少到公共场所活动。对于家庭确有困难不能离校的学生,学校要给予关心并妥善作出安排。 对出现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高校,学校可根据其活动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保证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高校校医院要安排隔离室 根据预案要求,高校校医院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病房作为隔离观察室,同时,要事先与当地卫生部门协商,确定指定的收治医院。 一旦发现有发烧、咳嗽、全身酸痛等疑似非典症状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联系有关医疗部门使用专用车辆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治与隔离。对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同宿舍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2周。 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隔离场所要选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或区域。 每日10时报告疫情 工作预案要求,全省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日上午10时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地本校出现的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病例诊断改变(包括疑似病例转非典病例、疑似病例排除、非典病例转疑似病例、非典病例排除)、病人治愈出院或死亡时,疫情责任报告人应及时上报有关变更信息。 对于不在学校所在地的高校学生病例,应由学生所在学校及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于离开了学校的患者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与其保持联系,以便对患者和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卫生管理人员和校医(保健教师)进行非典防治的业务培训。要在11月底以前完成对各高校校医院、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省部属中等专业学校及中小学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 发热师生暂停上课 预案还规定,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对学校及托幼机构师生员工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发现发热患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每天测量体温,询问有关症状),暂停上课、上班。 各级各类学校应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中小学校还要坚持晨检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作,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主动协助当地疾病控制部门进行调查分析。 防非期间不组织大型活动 根据预案明确指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进行相应调整。学校也不要安排教师外出参加大型教学教研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还应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坚持凭证出入和来访登记等制度,加强对校内各类房屋出租的管理,及时掌握校内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同时,学校也要加强对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编辑:刘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