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26日起民航旅客购买机票须留下个人信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00:3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英辉)民航总局昨天透露,从10月26日(乘机日期)起,民航旅客在各售票网点购票,必须认真填写购票单,留下个人相关信息。 这一通知是为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而由民航总局、卫生部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出的,可保证在发现传染病后及时与旅客保持联系。通知规定,航班旅客信息包括:旅客全名、性别、国籍、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及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或地址)。 通知规定,从10月26日起,在中国境内的民航运输机场和开放的航空口岸,所有进出港航班,须在起飞后30分钟内,向指定的旅客信息数据接收、存储和管理联系单位(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旅客信息,国际航班须同时报告机组人员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