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完成非典监测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可直报疫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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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0:49 新华网 | |
记者在10日召开的黑龙江省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获悉,黑龙江省已完成非典疫情监测报告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医疗机构发现非典疫情可直接通过网络向国家疾控中心报告。 方案要求,我省将全面运行非典个案专报信息系统,实行网络审核直报和疫情监测零距离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实施网络直报。已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点)可通过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的登录账号和密码进行网络直报。 方案还要求,发现非典病人、疑似病人为外地来就医的,或者发现病人在潜伏期内或发病后有异地旅行史,当地疾控机构要在调查核实后24小时内,电话通知患者在潜伏期内和发病后曾居住、旅行停留过地区的疾控机构,同时还要通过传真等方式将情况传送给这些机构,以便进行疫点消毒、追查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发现非典病人、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离开现管理地,当地的疾控机构要立即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通知其到达地同级疾控机构和沿途有关交通、铁路、民航部门。(文/吴天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