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各地做好非典防治预案 建防治长效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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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14:0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28日电 据央视国际报道,今天,全国卫生系统开始在北京进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的交流,卫生部要求各地必须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 卫生部强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预案的建立,必须立足于非典疫情有可能出现反复的基础上。有些省市至今没有完成防治预案的制定工作,这势必将影响到整个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大局。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是指一旦发生疫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包括: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事件的监测与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和调度;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等内容。 卫生部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地区防治非典工作预案,进一步明确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职责,具体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非典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强化预警预测,建立非典防治长效机制,具体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原则,防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出现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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