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三个代表”:不怕跑断腿的司法助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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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7日08:43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7月27日电(记者 卜云彤) 黝黑的脸膛、粗糙的双手,海南澄迈县金江镇司法助理员李述发看上去和乡间普通的农民没有什么两样。他1976年至1992年担任罗亦村党支部副书记,1994年担任司法助理员,常年奔波在调解第一线,被当地群众称为“不怕跑断腿的司法助理员”。 农村乡镇司法助理员处理的都是些鸡毛蒜皮、婆婆妈妈的小事情。由于李述发在当地人缘好、有威望,又担任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群众谁家丢了牛、少了羊,谁家婆媳怄气、邻里不和,都要请李述发评理、调解。李述发不分白天黑夜,刮风下雨,总是随叫随到。 2002年9月,军路村的王庆祥流着眼泪急匆匆地找到李述发,要求调处他的儿子王志山骑车撞人一事。2001年7月,王志山骑摩托车将龙潭村的曾令忠右腿撞成粉碎性骨折。案发后,王志山逃走,长期不归。2002年3月,法庭判决王志山赔偿医疗等费用7444元,但法庭多次前往执行都没有结果。为此,曾令忠80多岁的老父亲经常到王志山家要求其父亲兑现赔偿,且一去就住在王志山家10天半月,但也始终没有结果。2002年9月11日,双方当事人都纠集10多名亲戚朋友在王志山家论理,且情绪激烈,一场械斗事件一触即发。听完王庆祥的诉说,李述发二话不说,直奔王家调解,及时制止了械斗事件。随后,李述发奔走穿梭于两家之间,耐心劝说,以案释法、以法论理,终于使双方当事人点头认同,于10月1日最终达成一次性赔偿4000元给曾令忠的和解协议。 大美村的王诗积因家庭琐事引发婚姻纠纷,妻子米丽英一走不回。从2001年春节前夕至2002年7月,王诗积先后6次采取蒙骗、强抢、恐吓以及要求当地派出所调解等方法,花费了1万多元,可说用尽了招数,但妻子就是死活不跟他回家。2002年8月27日,李述发应王诗积的请求,不怕琐碎和麻烦,4天4夜来回奔波上千公里,到东方市离市区70多公里的广坝乡黎族村庄金炳村进行调解。李述发依法、依民情对米丽英父母、兄弟姐妹和邻里亲戚等40多人进行说服调处,终于使王诗积在9月1日带着老婆孩子,高高兴兴地回到澄迈县,实现了家庭团聚。 近两年来,李述发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06宗,成功调解102宗,调解成功率达96.22%,其中防止群众性械斗5宗,防止“民事转刑事”纠纷8宗,防止群体性上访4宗。(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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