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SARS康复者无一复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1:1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学梅)昨天记者从市非典办获悉,目前出院的SARS康复者无一例复发或再感染。市卫生局近日下发了《SARS患者治愈出院后再发烧就诊有关规定》,要求SARS患者治愈出院后30天内,因为再次发烧去各定点发烧门诊就诊时,各接诊医院不得拒绝和推诿。 规定要求医生接诊再度发烧的SARS康复者时,应请患者出示出院证明、出院小结和胸部X光片等资料,并尽快完成采集病史、血常规、X光胸片的检查,必要时可做胸部CT检查。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