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允许依法经营驯养动物 北京禁食政策未松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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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1:0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唐开文)近日,14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对手续齐备、经营规范的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积极的引导、鼓励和扶持。昨天,市野保站说,根据通知精神,本市36家取得《北京市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企业可以依法经营,但其驯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目前不允许进入京城餐馆。 由国家林业局、公安厅、交通厅等14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规定,对目前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要依法支持和规范管理,对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论证,报国家林业局统一公告后,可以从事经营利用性驯养繁殖;对手续齐备、经营规范的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积极的引导、鼓励和扶持。 市野保站站长王民中说,目前,本市已经停止对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的许可审批,停止对全市餐饮企业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许可审批,今后不再核发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这个原则目前不会改变。他还说,本市36家取得《北京市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企业可以依法经营,但其驯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目前不允许进入京城餐馆。 王民中补充说,至于有些人工成功驯养并大量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何时可以进入本市餐馆,至少取决于两个前提条件,一是通过专家组科学翔实论证后,由主管部门公布名录;二是卫生、防疫、工商等部门通力合作,形成有效严密的监控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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