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严打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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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20:2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9日电(记者姚润丰)我国将严厉打击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行为。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12个部委近日联合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 针对当前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尤其是在经营利用领域存在的违法猎捕、非法经营、违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等问题,12个部委要求加大监管力度,防止乱捕滥猎 通知明确禁止一切形式的以经营利用为目的的猎捕行为。即使是科学研究、文化交流和非经营性种源需要,也要根据资源情况从严控制猎捕;凡资源极度濒危已不宜猎捕的,也应禁止猎捕。对其他物种以经营为目的的猎捕,也要持极为慎重的原则,本着不猎捕或尽可能少猎捕的要求严格控制,应坚决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 通知还要求有关部门加强运输管理,严禁非法运输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适应资源保护和预防疫病的要求,加强进出口管理;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是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国家,目前约有脊椎动物6266种,占世界脊椎动物种类的10%。近年来随着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物种拯救工作的加强,我国在物种保护上已取得显著成就。(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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