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食麻雀等1800种野生动物 举报可奖1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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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01:52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白雪松)市林业局于昨日发布我市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麻雀等1800余种陆生野生动物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食用。 名录中禁食动物包括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国家公布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如蛇、果子狸、穿山甲等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也有以前曾在餐馆常见的绿孔雀、八哥、刺猬等,甚至麻雀、斑鸠、杜鹃等常见鸟类也在禁 记者从林业部门了解到,无论自然界存在的陆生野生动物,还是人工驯养的,只要列入了这个禁食名单,都不允许食用。全市各级森林公安、市林政稽查大队等林业执法部门从即日起开展禁止经营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专项执法检查。如发现并举报经营禁食野生动物行为,或食用名录中的野生动物,有关部门将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500-1000元。 目前我市57家陆生野生动物经营企业中,已有38家被停止经营野生动物,另外19家的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审批也被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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