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林业局:全市范围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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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4日17:03 北京晚报 | |||
为了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北京市林业局发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 禁食的范围包括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国家公布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如蛇、果子狸、巨蜥、穿山甲等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具体名录将通过首都绿化办市林业局网站等方式公布。 同时,市林业局相关部门停止对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的许可审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停止对全市餐饮企业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许可审批,今后不再核发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全市各级森林公安、市林政稽查大队等林业执法部门还将集中开展禁止经营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依法严厉进行查处,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500到1000元。(记者/孟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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