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铺路枪手代考 涟源高考徇私舞弊案水落石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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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3日10:58 新华网 | ||
新华网湖南频道7月3日电 涟源市法院近日一审宣判一起高考徇私舞弊案,以徇私舞弊罪分别判处原涟源市教育局工会主席、2002年高考时担任涟源实验学校考点主任的钟伦前及龙立志、何汉斌、付志斌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以行贿罪判处被告人张秋文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月,涟源市基建包工头张秋文为了使其子张某在当年高考时考上大学,便与好友龙立志(原涟源三中教师,2002年高考时任实验学校考点监考员)策划,由张秋文出钱,龙立志活动,请人代替张某参加高考的数学和英语考试。张秋文与龙立志先后多次到湖南某名牌高校联系了数学系学生何某、英语系学生刘某,要他们充当代考“枪手”,并付给每人代考费3000元。 2002年高考前夕,由龙立志出面宴请了冷水江市安排到涟源实验学校考点监考的罗某、杨某两位老师,并每人送给现金1000元,请求其在监考时予以“关照”。尔后龙立志又请了本市兰田中学老师付志斌(2002年高考时任实验学校考点监考员)的客,送钱3000元,明确告知张某高考时要请人代考,要付志斌出任张某所在考室的监考老师。龙立志还多次宴请担任实验学校考点主任的钟伦前和考务组成员何汉斌(原涟源市实验学校副校长,2002年高考时任实验学校考点考务组成员),并送给钟伦前现金3000元,送给何汉斌现金2000元。按照龙立志的要求,何汉斌将未安排在实验学校考点监考的龙立志、付志斌临时调整到该考点监考,并分别与已经谋划好了的罗某、杨某两位老师进行搭配。钟伦前擅自调整市教育局招考中心规定的监考老师滚动监考表,安排龙立志、罗某到张某所在的实验学校考点038考室监考数学,付志斌、杨某监考英语。2002年7月7日下午和8日下午高考考试数学、英语时,分别由“枪手”何某、刘某代替张某参加考试。阅卷后,两门课程都得到高分。结果,张某以总分530分被中国地质大学录取。案发后张某被学校开除。(来源:新华网湖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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