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称大陆配偶7月底届期离台 缓冲期可至8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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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09:1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日电 关于大陆配偶停留期限届满必须离台者,台当局称,因防疫需求及人道考虑,将继续展延大陆配偶在台停留期间至7月31日止,并以8月作为缓冲期。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台当局称,经相关单位检讨评估,为有效纾缓交通负荷,避免暑期出外人数增加而形成人员流动的高峰,以及便于大陆配偶有充裕的时间安排行程,大陆配偶证照届期离台,缓冲期至8月底,有关大陆配偶停留期限届满必须离台者,因防疫需求及人 台当局相关部门称,大陆地区人士(除大陆配偶及婚生子女外)来台,仍采项目许可的调控机制,而在解除两岸交流管制上,亦采循序渐进方式,对于大陆地区人士来台从事社会交流部分,大陆配偶及婚生子女来台原则许可,大陆地区人士除来台奔丧,以及必要与急迫性需求项目许可来台探亲、探病外,维持暂停受理及发证。 商务活动部分方面,大陆地区人士将依现行商务活动办法申请来台从事商务活动;至于专业交流部分,如因“技术指导”、“验货”或“采购”事由,或依个案之必要性、急迫性,维持现行项目许可方式办理。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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