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错题”事件的几点启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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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12:37 南方都市报 | ||
视点 江苏众多中学教师、专家对今年江苏高考试卷数学试题中的选择题第一题提出了质疑,认为其有错题之嫌。经江苏省招办组织专家反复论证,并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部门确认,2003年数学高考试卷中没有错题,(《扬子晚报》6月15、16日报道) 众说周知,有关高考的任何一点信息(无论是正面或者“负面”)都牵动着无数家长和学子的心,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一个人乃至一个群体的人生未来。所以,一道高考题目的“对”与“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媒体的参与,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毕竟,高考试题是一小批专家在较短的时间内设计的,限于时间、精力等各种原因,或许会出现小的疏漏;但是,有关部门对类似情况应当预先做好思想和行动准备,并预先准备应急方案,从而当问题出现时可以进行有效的处理,同时要保证处理过程和结果对所有考生都是公平合理的。 不过,最令人关注的,是有关部门面对民间“质疑”声音时表现出来的态度。很多事情,采取公开、透明的办法,是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而反其道而行之,采取不闻不问、或者内部处理而不公之于众的方式,期望用这种封闭处理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却可能事与愿违。 在“江苏高考错题”事件中,对于这道数学题的对错,广大教师、家长和学子都希望知道事情的最终处理结果。媒体报道,实际上也是行使了反映民意与舆论监督权利。 此事件当中,有关部门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尊重老师们的质疑权利,尊重媒体的正当报道权利,尊重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看上去“不相干”的民众希望了解此事的心情,并且以一种积极主动的姿态来处理这件“小事”,将处理程序、过程和结果都公开化、透明化。这样做的好处有二:首先,在传统的认识中,尊重往往是对上的,如尊老爱幼、尊师爱生等。以往作为相对弱势一方要求得到承认和尊重的呼声很弱。社会发展到今天,人际关系体现了平等。没有尊重,就没有平等,对于广大关心此事件的民众来说,有关部门遵守相关规则、维护各方权利、承担和履行对此事进行调查和处理的职责,就是对他们的最好尊重。其次,如果极力“淡化”处理,有可能其结果是树欲静而风不止,由于信息的闭塞,反而可能造成各种“传言”不断。而如果让公众了解此事的整个处理流程,实际上一方面回应了公众的要求,另一方面体现了有关部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责任感。所以,这次“高考错题”事件的圆满解决,实际上是一次重大事件对民公开的范本。 文波 本版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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