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发出通告: 规范非典捐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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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7日02:04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 为规范我省的非典型肺炎社会捐赠工作,省民政厅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河北省内非典型肺炎社会捐赠款物由民政、卫生部门负责接收,红十字会也可以接收,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一律不得接收社会捐赠。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均属于违规行为,广大群众可向省民政厅举报,举报电话为:0311—8615613。河北省民政厅接收捐赠的单位: 单位名称:河北省救灾捐赠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西路185号 0560061),电话为:0311—7795964、7733119,联系人:张善峰 仝强 账户名称:河北省救灾捐赠中心 开户行:石家庄市商业银行水源支行,账号:60812011100083,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35号民政厅机关一楼119房间,联系人:李娜、李保荣,联系电话:0311—8615629、8975991,咨询电话:0311—8615571、861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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