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传播存在不确定因素 专家呼吁全民主动配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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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7:0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4日电(记者 徐仁杰)卫生部每天公布的“非典”患者人数中,一部分为疑似转确诊,另一部分为“新增病例”。在目前严密的防控措施之下,为什么还会出现视线之外的社会新增病人?奋战在疾病防控第一线的专家分析了其中的不确定因素。 北京市西城区疾控中心党委书记商雷堂分析说,从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看,有的确诊患者和疑似病人拒不说出家庭住址和家庭成员联系方式,人为留下了传播隐患。有的“非典”患者或疑似病人出于隐私等因素考虑,不愿说出发病前后的人员接触史,使流调队追踪其他接触者断了线索。也有少数与“非典”密切接触者担心被隔离观察后会被单位解除合同,丢掉工作,在没有发病之前仍然继续上班,而他(她)周围的同事没有防备,导致感染。还有部分高龄重症病人说不清楚发病之前的人员往来情况,需要流调人员耐心启发追出线索。这其中有可能存在漏洞。此外,有些出现症状的发烧病人去医院就诊时,并没有首选发烧门诊,而是去了其他科室,导致交叉传染。 北京市东城区疾控中心副主任王旭红认为,隐性传播也可能增加“非典”传播不确定因素。从传染病医学上看,这种情况是存在的。比如部分乙肝病毒携带者因为体质好,自己没病,但能把携带的病毒传染给体质弱的人。“非典”也不排除有“隐性传播”。这种情况下被感染的“非典”患者,往往说不出来源。 王旭红说,传染病控制既是医学问题,也是综合性社会问题,全体社会成员都应该承担相关义务和责任。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有道德义务主动、及时报告病情、说明来源。这样于个人、于他人都有益,可以及时救治、防止更大范围传播。而对“非典”患者及其家属,人们要多一些关爱,绝不能歧视。不能让“非典”接触者因为社会压力大而不愿报告疫情,更不能因为担心丢掉工作而故意隐瞒疫情。 专家提醒,人们应该增加法律意识。按照国务院刚刚公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北京对“非典”传染源的全民控制措施越来越严密,人们的卫生观念和疾病防范意识大大增强,疫情已经连续多日呈现下降趋势。疾控专家说,随着疫情的控制,街上行人开始增多,回京人员也开始增多。此时,更要多加警惕,千万不能掉以轻心、放松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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