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不得借机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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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4日14:3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南京市物价部门昨天对防治非典有关收费进行了明确。 根据规定,各地、各部门严禁以疫病防治为名收取隔离期间保证金、隔离费、管理责任保证金等费用。各单位、物业小区、居民住宅小区和村镇为限制出入人员,在“非典”防治期间实施出入证管理,应实行免费发放,且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证费。对于从“非典”病例发生地区返回人员,一律实行免费体检,并不得将其费转嫁给任何单位。物价部门将严处各种巧立名目、擅自立项或提高收费标准的乱收费行为。(巫佳 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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