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推出“非典”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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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18:58 人民网 | ||||
人民网南宁5月13日电 今天,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针对“非典”推出的两款保险险种正式在全区销售。这是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在非典肆虐的非常时期,为广大保户提供非常之需的保障。至此,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已经有50多个保险产品可以为客户提供有关“非典”的保险保障。 据了解,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针对“非典”推出的这两款保险产品分别是“国寿团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和“国寿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住院津贴保险”。 其中“国寿团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是针对团体特意设计的一年期特定疾病保险,专门针对“非典”提供保险保障,每份保费18元,保额为1万元,最多可投保20份。保险合同签定10天后,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户确诊患非典住院,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一次性给付保额的20%作为疾病保险金;如果保户因非典住院期间死亡,中国人寿将扣除已给付的疾病保险金后按保额给付保户身故保险金。 “国寿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住院津贴保险”是一年期附加住院津贴保险,购买中国人寿个人保险合同的保户均可附加该保险。每份保费100元,每份住院津贴120元/日,特别津贴5万元,最多可投保2份。保户确诊患非典住院,中国人寿按合同约定的津贴标准和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津贴;保户在“非典”住院期间死亡,给付特别津贴。此险种同样是保险合同生效十天后,中国人寿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罗侠 黄文强 蒙广盛)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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