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科学 依法办事夺取防治非典斗争的全面胜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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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12:19 北京日报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颁布实施,这对保证抗击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突如其来的非典型肺炎,是一场重大的灾害。打赢抗击非典这场硬仗,既要依靠科学,又要依靠法制。由于非典型肺炎是一种新的传染性很强的疾病,再加上我国人口多,流动性大,只有严格依法管理、依法防疫,才能使整个防治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才能彻底切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为防治非典型肺炎采取了一系列坚决、果断和有效的措施,高度重视科学方法和法律手段在防治工作中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依法防疫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为了把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一些基本法律制度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根据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特别是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中暴露出的在应急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的薄弱环节,国务院决定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着重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存在的信息渠道不畅、信息统计不准、应急反应不快、应急准备不足等问题,建立统一、高效、有权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既解决目前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又为今后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法律制度。 这个《条例》适用于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条例》有比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定了一系列具体、可行的措施。这主要有: 为了强化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指挥系统,明确了政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职责,《条例》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针对一些部门和地方对突发事件预警能力不足、监测系统反应不灵敏的问题,《条例》明确规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预警制度,确立了多渠道的、快捷的、纵横协调的信息报告制度,特别是强化了省级人民政府的信息报告责任,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必须在接到疫情等突发事件报告一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还明确了各级政府之间、上下级卫生部门之间的信息报告时限。同时,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有权举报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政府或者政府部门。 针对这次防治非典工作中反映出的应急储备不足的问题,《条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启动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的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等方面的储备,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为了及时有效地救治传染病病人,防止相互推诿和交叉感染,切断传染源,《条例》规范了医疗卫生机构接诊治疗、病人转送等行为,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对传染病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以及对内应当采取卫生防护措施。还规定医疗机构收治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对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调查,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还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资金,保障突发事件所致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条例》对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和对上级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阻碍、干涉的,以及拒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进一步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当前,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本条例,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社会依法防疫的意识和自觉性。对于防治非典型肺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必将有力推动抗击非典斗争。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依靠科学,依法办事,夺取防治非典型肺炎斗争的全面胜利。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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