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检要求加强监所检察严防非典疫情的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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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12:4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一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预防“非典”疫情蔓延的特殊时期,必须加强监管场所检察工作,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配合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被监管人的生活管理、卫生环境、医疗等涉及被监管人身体健康状况方面的检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协助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特别是在已发生“非典”疫情地区,公安、司法等主管部门已采取停止家属会见等特殊措施的,要督促监管机关严格执行。要加强对被监管人参加生产劳动情况的检察监督,杜绝超强体力劳动现象,以利于被监管人的身体健康。 通知指出,监管场所如发生疫情,检察人员要坚守岗位,全力协助监管机关做好防止疫情扩散和被监管人及其家属的思想情绪稳定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检察机关对正在侦查的案件有的可暂缓讯问,非讯问不可的要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 通知说,各地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及派驻检察机构要及时了解监管场所疫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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