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预防抗非捐助中的腐败要抓好“两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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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0日21:2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10日电 近来,许多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纷纷捐款捐物,为打赢防治“非典”之役贡献自己的力量。但如何保证庞大的社会捐助有效用于“非典”疫情的防治,怎样使捐赠款物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贪污、挪用、浪费等腐败行为?据检察日报报道,北京行政学院行政法专家金国坤教授认为,预防社会使用捐助款物中出现的腐败,关键是要抓好“前手”和“后手”。 金国坤教授认为,社会上对抗“非典”捐助款物在使用中,会不会出现腐败的担心并非多余。预防社会使用捐助款物中出现的腐败,关键在抓好“前手”和“后手”,有一套预防的措施跟进。 所谓“前手”,就是从一开始就要明确规定,哪些部门有权发起社会捐助,哪些部门有权接受社会捐赠,从接收捐助的渠道上把关。国务院日前下达的只有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四家可以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规定,就是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的有效举措。 所谓“后手”,就是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把所有的操作都纳入法制轨道。首先,要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使接收行为依法有序、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每一笔捐赠款物都要当面清点造册,并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其次,专款专用,审计、监察部门要对款物的使用进行跟踪审计。第三,操作要公开,社会捐助款物的管理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将接收、分配、使用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收到的每一笔捐助,每一笔资金的支出都要让百姓看得明明白白。这样做至少有两个好处,一方面保障公众知情权,体现对每一位捐助者的尊重,有效保护公众参与捐助的热情;另一方面还可给社会捐助资金管理部门以压力,督促他们加强管理,杜绝贪污和浪费的漏洞。第四,纪检监察、检察等反腐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和信箱,鼓励知情者进行举报。同时,还要坚决查处挪用、侵占和贪污捐赠款物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面,重点是完善规章制度,核心要体现在公开、透明上。 金教授表示,管理和使用好抗“非典”捐赠款物,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大事,监管工作一刻也不能马虎。要坚决杜绝捐赠款物使用中的“暗箱操作”,让所有的行为展露在阳光之下。(郭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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