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查获多起利用“非典”疫情的违法犯罪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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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23:1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9日电(记者牛爱民 李京华)北京市公安局9日透露,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不法之徒利用“非典”疫情进行违法活动。他们有的乘机敲诈勒索,有的造谣惑众,有的盗窃专用物资,目前北京警方已将相关嫌疑人抓获归案。 5月8日,北京警方抓获了一名以投放有“非典”病毒物品威胁恐吓、敲诈钱财的犯罪嫌疑人。据介绍,5月7日,北京有两所高校领导相继收到内容相似的恐吓信,信中称:限你5月10日夜12时,带10万元现金到某人行过街天桥处,否则把SARS病人的口罩放在校园里。 警方接报案后迅速行动,于5月8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北京市男性居民张雅辉抓获。经初步审查,张雅辉对敲诈事实供认不讳。 近日,北京警方还连续抓获了7名编造、传播有关“非典”疫情谣言的犯罪嫌疑人。北京市公安局赵峰说,这些不法人员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借非典型肺炎疫情造谣惑众,有意传播无中生有的有害信息,制造社会恐慌,干扰了防治“非典”的工作,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 赵峰还说,北京小汤山“非典”专科医院建设施工中,一家建筑工程公司施工队的队长高英勇乘机盗走一批铜管,日前已被抓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5月9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针对“非典”时期可能出现的犯罪活动,司法机关将从重从快依法严惩。 王明介绍,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与“非典”相关的犯罪活动,包括利用“非典”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设备;采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实施“非典”隔离;采取逃避、蒙混或者其他手段不接受医学检查和必要卫生处理的;利用“非典”疫情进行抢劫、抢夺、敲诈勒索等侵害公民财产和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等。 王明还说,没有履行职责,造成“非典”传播的渎职行为,也将受到法律严惩。比如,从事传染病防治的医疗保健、卫生防疫、监督管理人员和政府有关主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导致“非典”传播、流行或造成此种危险,情节严重的,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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