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5月8日 辽宁省平均每天防非捐赠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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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09:15 沈阳今报 | ||||
记者 单长英 截止到昨天,辽宁省民政部门、卫生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共接受社会捐赠298.2万元,其中现金6.2万元。5月3日至8日,全省平均每天接受防非捐赠50万。其中各部门接受的社会捐赠中药品及医疗器械将送到省疾病防治中心,捐款将转到财政厅,由其负责向下发放。 在此今报向您公布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为接受非典型肺炎防治社会捐款的咨询电话及接受捐款的地址和银行账号,呼吁您为防治非典献出您的爱心。 辽宁省民政厅 咨询电话:024—23932880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邮政编码:110015 开户银行:工行青年大街分理处 账号:33010021092640018—60 辽宁省卫生厅 咨询电话:024—23388563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2号 邮政编码:110005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号:1130873090011 辽宁省红十字会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政编码:110001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广场支行营业厅 账号:182—185001040000460 辽宁省慈善总会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邮政编码:110015 咨询电话:024—23930353 开户银行:工行青年大街分理处 账号:3301002109264004291 卫生部紧急通知: 捐赠的消毒产品必须获卫生许可 新华社5月8日电 卫生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社会各界捐赠中国境内企业生产的消毒产品应为已获得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许可批件的产品。 关于捐赠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卫生部指出,境外生产的尚未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应为国外政府批准上市、质量合格的消毒产品,并由受赠人向卫生部提交消毒产品的相关资料(名称、主要成分、使用说明、生产单位等),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接受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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