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部门统一接受防治非典社会捐赠(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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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17:3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广州五月八日电(记者王华)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慈善总会、广东省红十字会今天发出公告,就防治非典型肺炎捐赠款物相关事宜作出规范,明确由上述四部门统一接受社会捐赠,捐赠工作主要由广东省民政厅及省卫生厅负责。 此次接受社会捐赠主要是资金,也接受与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的消毒、防护等用品,抗菌抗病毒等药品、试剂,X光机等诊断设备,呼吸机等治疗监护设备,用于医疗救护防疫的运输设备等。 有关部门所公布的信息如下:广东省卫生厅 联系电话:020-83853565 传真电话:020-83848492 接受捐款账号:121201516010000583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西城支行 开户名: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慈善总会 联系电话:020-83358956 020-83333736-1133 传真电话:020-83358956 接收捐款账号:121802516010000523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越华路支行 开户名:广东省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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