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批准17项应对非典的保险新产品和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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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23:1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7日电(记者刘诗平)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7日在此间说,截至5月6日,保监会批准同意11家保险公司开办了17项应对“非典”的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 这11家保险公司分别是:太平人寿、信诚人寿、太平洋安泰人寿、安联人寿、泰康人寿、光大永明人寿、新华人寿、恒康人寿、太平洋产险、平安人寿和首创安泰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保监会这位负责人介绍,保险公司开发的“非典”险产品主要是附加险,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住院津贴保险、疾病保险和身故寿险,如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的“特定疾病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是附加住院津贴保险,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是附加疾病保险,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保险”提供疾病和身故保险,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的“附加非典型肺炎特别利益团体定期寿险”提供身故特别保险金。 在保险服务方面,保险公司主要采取了缩短疾病等待期和免责期、简化理赔手续等服务措施。(完) 保险公司向抗“非典”一线医护人员提供保险 新华网北京5月7日电(记者刘诗平)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日宣布,拨备1000万元为在抗“非典”第一线而殉职的医护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提供人均3万元的保险教育金救助。 这次救助行动的主要救助对象,是因救治“非典”而殉职的医护人员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救助方式是平安人寿用新推出的“世纪星光”保险为其提供相关年龄段的教育金,即赠送这些未成年子女“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和“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这三个险种的生存保险金给付共3万元。 平安人寿保险董事长王利平说,发生相关事件的医护人员的家属可告知平安人寿并提出申请。公司也将主动联络相关部门和医护人员家属,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安排处理。同时,平安人寿将对已身故医护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追溯赠送,追溯启始日期为2003年1月1日,整个捐赠救助行动将延续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 此前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宣布,向北京战斗在抗“非典”一线医护人员提供1.5亿元保额的一年期团体定期人寿保险,保险责任为因感染“非典”而身故的医护人员,每人保额3万元,保险期限为2003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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