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编制非典废弃物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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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08:39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5月6日讯(记者郄建荣)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排放污水及垃圾处理处置的管理和指导,避免SARS流行蔓延,影响人体健康和污染环境,日前,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专家编制了《“SARS”病毒污染的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和《“SARS”病毒污染的废弃物应急处理处置技术方案》。 《“SARS”病毒污染的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要求,对非典病人产生的排泄物必须 《“SARS”病毒污染的废弃物应急处理处置技术方案》要求,SARS专科门诊、医院发热门诊以及接触SARS病人的医院感染性废物,SARS传染病房产生的所有废物,SARS专科门诊、医院发热门诊以及接触SARS病人的医院产生的废弃锋利物等所有SARS病毒污染废物的收集应采用专用包装,收集、运输应该采用专用密闭车辆,并每日消毒、清洗,SARS病毒污染废物的贮存不得超过24小时,并在产生的当日进行处理。SARS病毒污染废弃物必须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进行消毒后才可以进行后续处理,应该尽量采用焚烧的方法进行处理,不得采用分类回收的方式处理利用其中的有价值材料。SARS病毒污染废物必须贮存在封闭区域,不应露天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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