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物价局规定销售口罩消毒液赢利不得超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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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02:13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廖卓斌,通讯员钟洁) 广东省物价局昨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物价部门严控口罩、消毒液价格,同时转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强口罩、消毒液等与防治“非典”相关产品原材料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对生产和经销口罩用的棉纱、卫生纱布,生产和经销过氧乙酸等消毒液用的化工原料产品,按省物价局规定实行销售利润率和经营差率控制,每种产品的生产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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