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加强对生产口罩消毒液等价格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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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5日08:1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五月四日电 中国国家发改委官员今日在此间强调,对于口罩、消毒液等产品生产、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而大幅度提高价格的,应视为“哄抬价格”行为,要依法查处。 自中国防治“非典”以来,口罩已成为都市的一道风景。但一些不法商家为牟取暴利,或以次充好,或哄抬价格,干扰“抗非”部署。为保障口罩、消毒液等产品正常生产,增加供给,满足各方面需求,国家发改委五月三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对生产口罩用的棉纱、卫生纱布,生产过氧乙酸等消毒液用的化工原料价格实行临时性干预措施。 《通知》规定,各地可依法对有关原材料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利润率、差价率控制,或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制度。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计划、物价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既要控制相关产品原材料价格上涨,又要鼓励增加生产、促进流通,为保障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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