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知:重疫区来人要留观14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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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4日18:43 钱江晚报 | ||||
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昨天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返乡和来浙人员非典防治工作。 通知说,我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成效,但当前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形势仍十分严峻。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务必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和松懈思想,进一步把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各项工作和措施抓紧抓细抓深抓实。特别是对返乡和来浙人员的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明确责 通知要求,对我省在外地务工、经商、就学、工作等各类返乡人员,当地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做好人员登记报告和其健康状况的监控工作。对来自疫区的返乡人员,街道和乡镇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落实医务人员,逐一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测量体温等必要的健康检查,定期随访。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在家留观14天,对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疑人员,要立即采取隔离和诊断治疗措施。 通知强调,对来我省各地的省外人员,当地政府要及时做好人员登记、健康状况检查和为其在浙江活动提供方便等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省外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省外人员,应主动为其提供住宿服务。要按照防疫要求的期限,做好为其每日测量体温、随时提供医疗防疫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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