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外人员赴浙可获健康检查和住宿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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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3日18:01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5月3日电(记者 慎海雄)前来浙江各地的省外人员,浙江省各级地方政府将为他们做好健康检查等服务工作;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省外人员,还可以得到住宿等服务;省外人员在浙江期间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可望得到切实保障。这是浙江省政府办公厅3日下发的有关返乡和来浙人员“非典”防治通知中强调的内容。 从4月19日浙江省确诊3例“非典”病例后,浙江省采取一系列严防死守的措施,其中杭州市设定的隔离区就一度达到200多处,有效切断了疫病的传播途径。截至3日上午10时,浙江没有新的病例,“非典”防治取得初步的阶段性成效。 但连日来,随着外出务工、经商的浙江籍人员纷纷返乡,外省来浙人员也比较多,浙江省抗御“非典”的任务十分艰巨。针对这一问题,浙江省采取进一步措施,严防“非典”病例的再输入,严控疫情的蔓延。 据浙江省有关部门介绍,目前浙江有约350万人在全国各地务工经商;在浙江打工的外省籍人员约有600万人;前来浙江省经商等活动的省外人员每天的流量也在百万人次以上。 为此,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级政府和省政府的各直属单位,把返乡和来浙人员的“非典”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及时提供人员登记、健康检查等各项服务。其中特别强调,对前来经商等活动的省外人员,地方政府要为他们的活动提供方便;要按照防疫要求的期限,每日为他们提供测量体温和医疗防疫等服务。 浙江省同时要求,来自疫情发生地的浙江返乡人员,由当地街道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街道、乡镇卫生院落实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逐一开展流行病学检查、测量体温等必要服务,并定期随访。全省每个农户家庭也要接受一次健康检查。 此前,浙江省已经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特别是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委会,做好浙江籍的外出人员及其家庭的思想工作,希望外出人员要顾全大局,不要急于返乡;对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农忙时节缺乏劳动力的家庭,要组织当地村民群众互帮互助,安排好生产,以解除外出人员的后顾之忧。 浙江省还强调各用工单位要确保外地民工队伍的基本稳定,暂停轮换,不得遣散;同时要尽力改善民工的居住条件,对过于集中居住的,要尽快予以适当分散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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